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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未履行,违约责任如何认定?

合同约定未履行,违约责任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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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4

劳动关系不适用合同法

冒一看题目,以为是经济合同问题。再一看题目的说明,原来是劳动合同问题。如果不仔细看,就要“失之毫里谬以千里”了,因为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而不受合同法的调整。

一、关于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合同法

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为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定,只能存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领导管理及支配,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两者之间的地位是管理与被管理者,领导与被领导者,支配与被支配者之间关系,两者不是平等主体,因此劳动关系不适用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合同法。另外,劳动合同法侧重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而合同法平等保护各方主体之间的权益。

二、关于题主的问题

1、年休假。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题主所谓的“外企公司合同中约定工作十年后年假为20天,多于劳动法中的15天”,这种说法,有可能是题主对年休假的天数与工作年限之间的关系及具体规定理解错误。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确定,而不是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具体年休假天数见上。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年休假的天数超过法定标准的,应按双方的约定履行。

2、关于劳动合同中文书写及外文书写问题

劳动合同文本必须用中文,亦可使用外文,以中文为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对大连市劳动局《关于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两种劳动合同文本法律效力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计司函字〔1994〕3号 1994年1月28日)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与其职工(包括中方职工、外方及港、澳、台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必须用中文书写,亦可同时用外文书写,但中外文本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一致。劳动合同鉴证机关只对中文本的劳动合同鉴证。中外文本劳动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以经劳动部门鉴证的中文本劳动合同为准。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63号)规定: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须用中文书写,亦可同时用外文书写,但中外文本必须一致。中文合同文本为正本。合同鉴证机关只鉴证中文文本合同。

3、关于劳动合同没有终止时间

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终止时间的,说明是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022-01-14

法海一粟的观点:本案中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外企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外企公司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的,劳动者有权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本案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为双方是劳动关系,所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认定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法律效力。

2、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年假天数多于劳动法律的规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有效。劳动法律关于年假天数的规定,是法律规定的最低天数。企业愿意给予职工的年假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天数,实际上是赋予职工更多的权利,使职工享有更多的权益,这样的做法,当然是有效的。如果外企公司对于自己约定的义务又不履行的话,那么,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外企公司履行自己的义务。

3、关于劳动合同的文本。外企公司是按照中国的法律在中国注册的中国企业,当然得遵守中国的法律规定和我国参加与承认的国际公约。这里不存在适用外国法律的问题。既然是这样,那么,外企公司有义务向职工提供劳动合同的中文文本,且中文文本的劳动合同与外文文本的劳动合同在效力上应当是一致的。尽管外企公司没有提供中文文本的劳动合同,但是,并不因此而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除非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地方。

4、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鉴于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合同期限,只有推定涉案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2022-01-14

1、关于外企公司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组织(统称为“用人单位”)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因此,关键看外企公司是否在我国境内。如果外企公司在我国设有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视为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其和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果外企公司在我国境内没有设有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只是派出代表来华招工,并将所招的劳动者安排在我国境内工作的,则不能视为我国境内的企业,其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适用哪个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根据合同的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协商处理;协商选择的法律可以是外企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等地方或国家的法律。



2、假设适用我国法律,那合同约定的年假多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年假,是否有效?严格意义来说,超出部分无效;但双方同意履行的,超出部分也可视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该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规定: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由此可知,题主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是10天(并不是15天)。由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年休假为20天,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原则上,超出应休年假10天的部分是无效的。但同时,由于劳动合同签订的内容并没有违反社会公德、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且是双方自愿签订,如果双方又同意履行的,超出部分也可以视为有效。



3、只用英文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属于有效合同。关于在我国境内签订合同,是否一定要用中文这个语言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均没有作出规定。因此,只要外企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具备合同的要式、构件,没有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用任何一种语言签订是有效的。因为签订合同是双方自愿的,除非劳动者一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签订劳动合同所使用的语言提出异议,那双方才可以商量用何种语言来签订劳动合同。



4、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没有不胜任工作、没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等因素,只要用人单位不出现破产清算、重组减员等法定事宜,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

2022-01-14

您好

1.劳动法规定的10天是对公司的限制,如果双方约定了15天,是合法有效的,公司要履行。

2.劳动合同提供英文版也是合法的,没有合同终止时间,视为您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没有不胜任工作、没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等因素,只要用人单位不出现破产清算、重组减员等法定事宜,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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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合同法,都是有效合同。劳动法规定15天假期,合同上是20天,也是可以的,没有违反劳动法。而且双方都不能随便改动,改动必须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没有期限也没有问题啊,相当于无固定期合同,有利于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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