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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医疗纠纷该怎么办?

遇到医疗纠纷该怎么办?
2022-01-07

谢邀!

医疗纠纷,使人揪心!如何解决呢?有哪些方法?

一,医院、患者双方协商解决,省事、省时、高效!双方坐下来,茶杯捧起来,友好协商!坚持实事求是,偱规踏矩,达成协议,纠纷圆满解决,纠纷处理结束。

二,双方协商不成,有请卫生主管部门出面处理,医院、患者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进行医学鉴定,医学鉴定出来后,由卫生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双方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行调解处理,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协议,处理结束。

三,如果不服调解协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进行裁决,裁决前法院会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进行协商?如果不愿意,就丧失最后一次由法院主持的调解机会,只能等待法院判决生效。

如果不服人民法院判决,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前,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千万别搞医闹!医闹要入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9条规定: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扰乱医疗机构医疗秩序的行为……将依照刑法扰乱社会秩序罪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者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

谢谢邀请!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特别是近几年,医疗纠纷已成为医患关系紧张的导火索,当事双方不能妥善处理解决,有些患者家属采取了暴力手段,造成人身伤害等事件发生。非但沒有解决予盾,反而使自己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处理医疗纠纷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正确手段,才能避免人身财产受到伤害与损失。

一,处理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

当发生医疗纠纷,最好是先采取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得到有关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并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形成文字材料。经过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念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向对方提出协商解决,这对双方也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因为一些事情归公处理起来,非常麻烦,当事人时间也耽搁不起。

通过再次协商达不成意见一致,则建议患者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果对鉴定不服,可在申请复议或者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进行一级鉴定。有关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理。如果当方对处理的结果仍然不服的,那么就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也就是说告状了。对以上请求卫生行政处理并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大概上了解了医疗纠纷的处理解决程序,其实导致医疗纠纷的因素很多,而事故又是最常见的一种。尽管医疗事故发生会给患者及家属带来伤害,但是必须要学会依法维权。最后重申: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包括同医疗机构协商、找卫生部门调解,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发起民事诉讼等等。当事人如果准备走诉讼程序解决,需要提前准备好诉讼状等资料,作好怎样才能打好医疗纠纷官司的准备。谢谢!


“快乐的小大夫”为你解答

一般有院内调节,医疗鉴定和法院起诉三种方法。

1.院内调节,可以是当事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自行协商,也可以是患者家属与当事医院协商,双方达成和解意向,解决纠纷。

2.如果调解过程或者调节结果双方都不满意,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满意可以采取医疗鉴定,也可以采取法律鉴定。

3.医疗鉴定,是由不满意一方提出,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医疗专家,对病例进行鉴定,如果有患者家属还不满意依然可以提起法律诉讼。

4.法律诉讼大多是法医参与鉴定,特别是需要尸检的。也有组织医疗专家再次进行医疗鉴定的,之后根据鉴定结果,法院进行审判,一般作为最终结果。

这些方式最快的就是院内调节,慢的是医疗鉴定和法律鉴定,但一般不会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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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7

我个人看法可能不一定大家都适用,我觉得如果是小的纠纷,可以跟医院协商。大的纠纷就要找一个能信得过的鉴定机构了,毕竟我们是普通人,而医院真的是大的医疗事故他跟你老实坦白的可能性也很小,我还没有听说有患者不知道的情况下医院主动说他们有医疗重大过失的。而有些鉴定机构都跟医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说病患在医院面前永远是弱者的地位。如果能解决这个问题其他的都好办了。

司法鉴定应该是可以的。

建议对医院、医生用药及手术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监督机制、惩罚机制,严重失误可判过失杀人,这样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医疗纠纷。

2022-01-07

首先,封存病历;

其次,如果患者死亡的,建议做尸检,尸检有时间限制,常温48小时,零下18度冷冻7天,不要错过这个时间。

再次,携相关病历委托律师分析病历,决定是否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之诉。

第一步:复印封存病历。第二步,拿着复印的病历找专家分析。第三步:确定医院有过错的,可以找医院谈判、或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最好走法律程序,请有资质的机构做医疗鉴定,现在社会不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留下的后遗症是很严重的,整天在扯皮,道不清理还乱,会让你焦头烂额,走法律程序是最好解决问题的方式。

由国务院制定的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因此,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是多种的。但是,开头已经说了,找医院协商了多次无结果,协商行不通时只能用其他方法。

1、申请人民调解或者行政调解

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本质上都是由第三方组织,通过其调解,使医患双方达成一致。但是,调解有个缺陷,就是调解没有强制力,也就是不能强迫一方接受另一方的要求,说穿了也是要建立在双方协商并互相同意的基础上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因此,调解是有局限性的。

此外,有的省份对调解还有赔偿限额的规定,比如,《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医患双方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致使患者受到损害有争议,患方索赔金额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组织专家咨询,或者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疗损害鉴定;索赔金额十万元以上的,应当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疗损害鉴定。

江苏省规定是赔偿额在二万元至十万元之间是不能直接进行调解的,需要进行专家咨询或者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疗损害鉴定。同时也规定索赔金额十万元以上的,应当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疗损害鉴定。

2、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疗鉴定

医疗损害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虽然都是明确医患之间的责任问题,两者并行,但是从新颁布的规定来看,医患之间明确责任主要通过做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是明确医患之间责任的重要依据,俗话说,打官司打的就是医疗鉴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卫生主管部门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专家咨询的,可以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医患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参照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鉴定。

医患双方委托鉴定,可以在双方协商时,也可以在人民调解以及行政调解时,由双方共同委托申请医疗损害鉴定,也可以在调解时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卫生主管部门委托进行医疗损害鉴定。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说的途径中,无论是调解还是双方共同委托做医疗鉴定,其最后还是要医患双方就赔偿的具体数额进行协商,相当于绕了一大圈,最后还是回到了原点。因此,最好的方式就是去法院诉讼,在诉讼中可以由法院委托进行医疗损害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并由法院作出最后的判决结果,从而避免了和医院之间的面红耳赤。


2022-01-07

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目前来说有以下三种:

一、自行与医院和解解决纠纷

和解是指在医疗损害发生之后,患者和医院就损害赔偿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约定互相让步或者一方让步,以解决双方的争执的活动,和解是当事人之间自愿协商,达成协议。通过与医院进行协商然后达成和解是最便捷的一种解决纠纷的途径,但是达成和解并不容易,因为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大多数情况下患者在医院治疗出现了死亡或者伤残等比较严重的损害结果,在此时医患关系往往是非常紧张的,很多时候患者的情绪比较激动,想找医院讨个说法,并且患者一般认为医院的过错都很大,所以在赔偿数额方面也很难达成一致意见,因此,通过和解这种途径解决医疗损害纠纷这种方法虽然可行,但实际还是比较困难。

二、在医调委的调解下解决纠纷

医调委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设立的专门从事医疗纠纷调解的群众性组织。医调委调解是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患者和医院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活动。简而言之,医调委的调解说白了也是医患双方平等进行协商、斡旋解决纠纷,不过与和解不同的是,医调委的调解是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的,医调委充当一个中间人的角色,通过协调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这样以来有利于缓和医患双方的紧张关系,更有利于双方冷静下来进行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如果患者和医院没有达成和解,也没有在医调委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那么患者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法定程序查清案件经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审判,最终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是最有效最公正的解决纠纷的途径。

关于以上三种解决纠纷的途径,我觉得对于患者而言,如果想要得到一个最为公正的结果的话,还是走诉讼途径最为妥当,因为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由国家公权力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的法定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案件事实进行一个公正的判决;另外法院审判解决纠纷相对而言更加有效,更加公正,解决问题相对最彻底,一般不存在反悔的可能,并且还可以避免对方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最后,司法途径是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如果别的解决纠纷的方法都行不通,那么通过诉讼途径一定能得到一个公正的审判。

2022-01-07

有三种途径: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小问题的话,给予一定经济赔偿。2、卫生局进行调查调解,对患者病历进行封存,暂停医生工作。患方可以提出医疗鉴定,确定责任,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医生的执业医师证,停止医疗活动,对医疗机构进行整顿。3、走司法程序,报警立案,找法医鉴定,起诉,确定责任方,予以经济及精神补偿。

2022-01-07

医疗纠纷如何处理?记住以下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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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发生医患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1、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解;3、申请行政调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相比较而言,目前社会上公认的,常用的解决方式主要集中在第1、第2、第4种这三种方式

针对第一种方式:医患双方自主协商:2016年国卫医发(2016)10号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知》出现之前,针对小纠纷,小金额案件医疗机构时不时还可以通过自主协商来处理,在《通知》出现后:特别强调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拿钱息事宁人。自此,公立医院一般很少会医患双方自主协商处理,因为一旦私自拿钱(国家的钱)息事宁人,院领导有可能因此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行政风险责任,再说,国家也不允许医院这样干了,当然,也不排除有部分私人医院(花自己的钱)存在这种处理私自处理的行为。



针对第二种方式:申请人民调解。此种途径是目前最主要的解决医患纠纷的途径,数据显示全国大部分医患纠纷基本都是通过人民调解途径处理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帮助患者维权,帮助医疗机构转移纠纷,解决医患矛盾,化解社会难点、痛点,自上而下有一套完整的纠纷调解处理流程,基本分为10个步骤:纠纷报案、纷转转移、纠纷受理、纠纷调查、医学专家评鉴、纠纷责任认定、结果反馈、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督促赔款。需要说明的是医学专家评鉴、纠纷责任认定都是在上一级医调委进行,不会在医疗机构所在当地进行。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调解过程中是无需付出任何成本的,只需要配合当地医调委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即可,从医调委受理到出结果时效一般在1-3个月。如果医调委组织医患双方调解,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在医调委见证下签署人民调解协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调委监督、督促医院将赔款执行到位。如果医患双方有任何一方对调解结果不满意,都可以申请终止人民调解,此时患方可以选择走人民法院诉讼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



针对第四种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为老百姓,发生医患纠纷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也可以先走人民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后再走法院诉讼。无论是先调解后诉讼,还是直接走诉讼,到了诉讼环节,作为患方,需要先请律师写诉状材料,一般情况下单独找律师写一份医疗损害案件所需起诉状费用可能在200-1000元不等,地区之间可能有差异。当诉状递交至法院,法院审查立案后会通知医患双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然后通知医患双方选定鉴定机构(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拿钱息事宁人)做因果关系过错鉴定,一般都选在外地,很少在当地做鉴定,鉴定费用根据鉴定机构所在城市不同,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北上广大城市基本集中在12000元—18000元不等,西安基本集中在8000—10000元左右,鉴定费一般都是患方先期支付。鉴定机构受理后,会要求医患双方按照约定日期至鉴定机构参加鉴定会,询问质证一些情况,中间过程需要患方自付来回交通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注意保留票据资料(有可能还要承担代理律师的相关费用,具体情况看患方与其委托的代理律师之间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内容,律师费有些地区是根据当地律师行业协会公布的律协标准收取,有些是患方与律师自己协商收取,当然,肯定跟患方的诉求标的大小有直接的关系,患方的诉求标的越高,相应的律师费收费也会越高),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等待鉴定结果的反馈,中间过程一般集中在6-8个月,可能更长,待鉴定结果出来后,法院通知医患双方,如果有一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有可能还会涉及重新选定鉴定结构重新鉴定(前提是有充足的证据证明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不客观、不真实,否则很难推翻之前的鉴定结果),如果医患双方对鉴定结果无异议,法院选定日期,通知医患双方至法院,征求医患双方意见,有无可能进行庭前调解(不开庭),如医患双方不同意走庭前调解简易程序,法院会开庭进入审判环节,医患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出庭质证、陈述,结合因果关系过错鉴定结果,法官对案件审核考虑梳理后,法院会择期宣判结果,待判决结果出来后,如果医患双方都对判决结果没有异议,就会进入到案件执行环节,法院会督促医院将赔款执行到位,如果超过执行期医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赔款,患方有权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时候法院会直接通知医院,从医院账户直接划转赔款;如果医患双方有一方对法院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内(一般都是15个工作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就会进入到上一级法院,上级法院审核案卷资料后会做出进一步的判决,有可能是维持原判,也有可能会改判。待二审法院判决结果出来后结果通知医患双方,基本案件就进入到执行环节。到此,基本也就案结事了。



再补充一点,针对第三种方式:行政调解方式。目前此处理方式基本弱化。患方一旦申请行政调解,意味着作为主管医疗机构的行政单位就要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此鉴定程序是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当地医学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鉴定(鉴定专家成员基本都来自医疗机构所在地的专家),如果鉴定结果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分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每级下面有可能涉及甲乙丙丁等细分等级),按照国家相应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如果鉴定结果构不成医疗事故,患方也只有悄悄息案或者另寻他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医患纠纷严格意义上是够不上医疗事故的,只能说是医疗纠纷,实际工作当中通常也是按照医疗纠纷来处理。所以,对于患方如果想通过第三种行政调解的方式来处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还是要慎重,再慎重。

所以,综上所述,相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走法院诉讼整套流程下来耗费的时间、金钱、精力等成本可能要更高。走行政调解,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有可能不是你所期盼的结果。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可能都会选择一种相对比较省时、省力、省心的途径—人民调解来解决纠纷,当然,也会有极少数人不考虑种种因素的影响,选择诉讼途径,或者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维权到底。都说等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备受煎熬的,无论走哪种程序处理,都要花费一定的时间、精力去配合处理,这是事实。至于走哪种途径来处理,是患方的权利,任何人不可剥夺。但是有必要提醒患方,中间维权的过程万不可触犯国家相关的法律,因为国家已经将“医闹”纳入了刑法,一旦维权过程中有任何过激行为行为、触犯了国家的法律,都有可能在维权的同时面临牢狱之灾,同时又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一些污点,得不偿失,所以务必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来理性维权,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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