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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婚姻法出新规了,你还敢结婚吗?

2018年婚姻法出新规了,你还敢结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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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1

导语:

时代在变迁,80后90后结婚和离婚越来越“速度”了,离婚率也大大上升。

据民政部门统计,2017年上半年全国新婚558万对夫妇,同时有185万对离婚!离婚率最高的是北·上·广·深!

结婚率比去年下降7.5%,依法离婚185.6万对,比去年同期上升10.3%。

中国离婚率最强城市分别是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厦门、台北、香港、大连、杭州和哈尔滨。

离婚主要是因为以下几点↓↓↓

新规内容:

  1. 不管是婚前婚后,只要是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就认定为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2. 结婚前购买的房子,登记为自己名下的房产,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配。

  3. 结婚前购买的房子,结婚后房子的涨值部分与另一方无关。

  4. 结婚前购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的房产,两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的时候就要考虑另一方还款部分金额进行补偿。

  5. 男方结婚前买了房,婚后他私自将房子出售,妻子想要讨回该房屋,法院不予受理。

  6. 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一起购买一方父母该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私人财产,不进行财产分割。

新婚法中对以下几种婚姻视为无效

新婚法对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新规:

结语:

结婚没有敢不敢,要是双方真心相爱,就不会问这个无聊的问题,当初结婚的时候一定是抱着一辈子走下去的信念,既然选择了在一起,那就不要忘了初心!

01


“天若有情天亦老”,要结婚是水到渠成的事,有什么敢不敢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每个人走进婚姻殿堂那一刻最美的期盼,2018年婚姻法的新规很好啊,更有利于婚姻的稳定。熟悉婚姻法,更有利于保护自己,你说不是吗?


新的婚姻法规定:

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受害人若求助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人未构成犯罪,可以处:警告、200元以下罚款或15日以下拘留。

需注意:主动权在受害方。受害方要求依法处理,公安机关才受理。


二、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区分合法债务和非法债务,对非法债务不予保护。

男方或女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不予法律保护;

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看看以上的规定,作为新时代的女性,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拿出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不必忍气吞声,更不必忍辱负重了,主动权就在自己手里。

02

在婚姻中,如果说爱是润滑剂,那财和物是稳定剂,没有爱的婚姻,是无法进行无缝对接的,也无法达到真正的幸福。

古往今来,有多少人的婚姻是“门当户对”,成了物质条件的匹配,又有多少人的爱夹杂着功利的成分。

不必说古有陈世美,现有闹得纷纷扬扬王宝强的前妻马蓉出轨风波,身价千万的老实程序员苏享茂被美艳妻子算计跳楼案,就是我们平头老百姓中,也不乏“心机女”、“功利男”。

我有个同学被离婚,就是她的前夫看到她没有利用价值,就选择了年龄大他几岁的女人结了婚。这些生活中的“心机女”、“功利男”无不是让财富披上了爱的外衣,得陇望蜀,见利忘义。而2018新婚姻法让这些人再也无缝可钻。

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或收入,共同形成的财产。离婚时下面二项可以进行分割。

1)婚后一起用超过8年,价值较高的财产;如房屋,土地,厂房设备等。2)贵重物品一起陪伴超过4年,如汽车,首饰,家具等。

新婚姻法规定,这五种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内。

(一)男女双方的婚前财产

只要是任意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不记录年份,将永久归属个人。也就是说房子,车子,首饰,设备等财产,只要是单方婚前所有,婚后也只算个人。

(二)个人补偿以及个人赔偿款

比如保险,政府补贴,事故赔偿,社保等个人款项等,可以一起使用。

(三)各自的生活用品

男人的项链手表,女人的包包首饰等。

(四)祖代遗传,父母继承

对于单方的父辈祖辈财产,即便继承于后代,但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五)单方所得赠与,婚后额外财产

比如结婚前,女方要求男方必须有房。男方父母为儿子筹集房款,资金是男方父母出的,新婚夫妻只有使用权。房子的归属依然是男方父母,如果是赠与儿子那就是儿子一个人的,女方亦然。

03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观离合”。当朝夕相处的矛盾完胜柴米油盐的平凡,当彼此间的心碎再也经受不起磕磕绊绊,当道不同、不相为谋的价值观出现,当相处不能相容的痛已如生煎,那离婚只能成为必然。

2018婚姻法又给了你很好的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2018新法规定: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当地司法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财产分配倾向于无过错方。

夫妻,是三生三世的因果,累世的前缘,无缘不聚。因缘而聚,因爱相处,2018新婚姻法,让爱更多了一份纯粹,找到真爱的你,就大胆地向前走吧,没有什么敢不敢的。当然,如果你的爱有了“名”和“利”的水分,新法的规定会让你多一份胆怯,不敢结婚成了必然,劝你还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哦。

2022-01-01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自古就是终身大事。两个人如果要结婚,不但在情感方面要非常慎重;在如今这个法治社会里,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得合理合法,2018年婚姻法的最新规定一定得看仔细了。

1. 房产证上写你名字,也可能拿不到一分钱?

在以前,结婚最常听到的纠纷就是——女方要求男方在新房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不然就不答应结婚。那是因为按照以前的婚姻法,房屋的归属权由房产证上的户主来决定。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谁就有权分得房产。

不过,在2018年的新婚姻法施行后,凡是结婚前男方出资全款购房,不管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字,都跟女方没有关系;而婚前双方出资买房可以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分;值得注意的还有婚后买房,如果是男方爸爸妈妈出资为子女购买,产权挂号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将被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并不算夫妻共同的产业。

2. 如果一方悔婚,彩礼不得强行占有!

按照中国从古至今的习俗,婚礼之前男方给彩礼,结婚时女方准备嫁妆,但如果有一方悔婚,彩礼的归属就成了一个问题。现在民间默认如果是男方悔婚,女方不退还彩礼;如果是女方悔婚,则应退还彩礼。但是,彩礼往往不是一笔小数目,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上百万,可不是说不要就不要的。

新婚姻法修正后,其实是有关于彩礼的法律依据的。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给付导致了给付人家庭生活困难的,不管男方还是女方悔婚,法院都会支持当事人的追回彩礼申请,而强行占有就是违法。

3. 一方欠的债,另一方不用替对方还!

一般来说,结婚之后两个人的收入和债务往往很难分开,也容易产生纠纷。有媒体不久前报道,一位女士在与丈夫结婚后,才发现他竟然欠下了200万元的债务。按照以前的婚姻法,债务也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使离婚也无法改变。这种情况下,这位女士只能选择隐忍,默默地以微薄的工资为丈夫偿还债务。

但是新婚姻法规定,有几种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帮忙偿还:一方结婚前买房买车欠下的债务、一方因自己并不合理的开支所导致的债务、一方擅自资助了没有抚养义务的其他人、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负的债等。

2022-01-01

你好?谢谢邀请:

婚姻法新规出台以后,最重要的不是还敢不敢结婚的问题,应该是还敢不敢借钱的事情吧?修订之后的婚姻法新规,更好地保障了夫妻双方的利益,但却非常不利于债权人追回债务,如果你们夫妻还欠着别人的债务,可以更有办法周旋了,如果有人问你借钱,那就一定要谨慎,再谨慎了。

我们看看根据最高法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的修订,其中明确的几大原则:

一、“共债共签”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

二、一方所借的“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三、一方所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共同债务,除非债主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从婚姻法新规中我们可以看出到原来的婚姻法24条,是为了不坑债权人的,通过修订之后就更好保障了夫妻关系中,另一方的利益,如果找不到债务人,债权人如果没有相关的证据,夫妻的另一方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这是告诉我们,不要随意借给别人钱,如果朋友实在需要用钱,那就必须准备好所能涉及到的一切证据。否则,你的钱就会有打水漂的危险。

婚姻法新规似乎会让人们更理智,但却没有人情味了,所以如果遇到朋友一定要借钱,那就务必要详细了解对方的婚姻状况,并且在在借条上一定要签上双方的名字,证明此项债务是夫妻双方的共有债务,否则这笔钱借出去,就有可能收不回来了。

其实,我们这个社会是美好的,只是一小部分没有道德的老赖们,扰乱这个本该属于合谐的社会,让人的道德观发生了改变,婚姻法新规也从侧面反应出某些人的道德缺失,但愿新规能改变目前的这些状况。

2022-01-01

作为未婚族,其实面对新婚姻法的出台,心中还是存在迷茫之处的,以前觉得两个人感情好门当户对就行了,但婚姻必须面对现实接受考验。

新婚姻法中最具争议的有六点: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就这几点足以让大多数女性对婚姻产生恐惧,甚至由此产生了不婚的想法,很多女权主义都出来号召伸张,说新婚姻法的出台虽然可以避免一部分单纯的老实人被坑得更惨,但无形之中也损害了一部人的正当权益。

婚姻法其实就是变相的利益分配,虽然看起来挺公平,但实则并未考虑到中国社会男女平等的现实情况。

如果女人不生孩子,男女平等同工同酬,那还算是一种公平,但有的女人既没有婚后财产,又得承担生孩子的义务,这种成本应该由谁来买单?

对更多女性而言,既然结婚要付出这么高昂的成本,那又何必再结婚倒赔一头?

不过新婚姻法好的一点在于,能可以鼓励更多女性实现自主独立,毕竟人都不傻,,坚锐的环境反而也是一种人生历练。

2022-01-01

在暴哥看来,最重要的问题不是还敢不敢结婚,而是还敢借钱吗?

根据最高法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修订,其中明确的几大原则:

一、“共债共签”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

二、一方所借的“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三、一方所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共同债务,除非债主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24条修订之后,暴哥感到欣慰的是婚姻法更好的保障了夫妻双方的利益,但同时也非常不利于债权人追回债务,所以以后借钱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借条上不仅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同时还要谨防他人利用这个漏洞给你挖坑,万一对方向你隐瞒了婚姻状况,你以为人家单身,但其实已经结婚了呢……

所以如果一定要借钱,务必要了解对方的婚姻状况,并且在打借条时也要让另一方签上名字,证明夫妻双方都知道这笔债务的存在。否则这笔钱借出去,万一对方还不上,可能就收不回来了!

借钱的使用情况也很关键,用于家庭生活的,则不需要另一方特别授权,如果超出了日常开支,较大金额的负债,就需要债权人举证证明这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

从这份修订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个趋势。原婚姻法24条是为了不坑债权人,修订之后就更好保障了夫妻关系中不知情一方的利益,也告诉我们,不要随意借钱给别人,如果朋友实在需要用钱,可以推荐小额信贷给他,大不了你帮他出点利息嘛~

结婚买房的方式很多种,有婚前就买好的房、有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买的房、还有父母出资买的房……这些情形,怎么认定房子的归属?离婚,又怎么分割这房子呢?

2022-01-01

2018年新《婚姻法》出新规了,有人欢喜有人愁,新《婚姻法》更注重男女平等,很注重保障人权。大大的保障了个人财产,杜绝了很多利用结婚骗取钱财的现象,但这次改革却也引来非常多的漫骂。为什么呢?根本原因就是损害了女性的利益,让女人在婚姻中得不到更多的保障。

新《婚姻法》主要在婚姻变更上的财产分配有了更多的改变。那么如果离婚,夫妻双方财产该如何分配呢?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就面临着财产分割问题。夫妻财产分为两部分: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一般包括法定个人财产与约定个人财产,具体而言,包括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婚前购买的房子如果只归一方名下不是夫妻共有财产,而是归个人所有。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一方父母给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归在自己子女名下,归个人所有。

《新婚姻法》规定个人财产不因婚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书面约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婚后买房,如没有特别的约定,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候应当平均分割,如果不能顺利结婚,则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不能确定出资份额的,则应当平均分配。

房产证写了女方的名字是否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这个是不一定的。根据有关规定,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两者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因此你不要考虑是婚前还是婚后写名字了,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就算房产证上没你的名,也有你的份。 结婚前买的房子,就算是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如果不动产登记薄没有你的名字,如果闹上法庭,没有证据能证明你出了钱 ,写上名字也是白搭的。

所以婚前买房如果在不动产登记薄写上双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如无法证明出资份额,应平均分配。如果不动产登记薄无女方名字,她又无法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归男方所有。

新《婚姻法》出台后,女性很难在婚姻中得到好处,很多想借婚姻分得男人财产的人的愿望要落空了,而离婚之后男人的财产大大的得到了保障。可以说离婚之后,女人很难再捞到好处,但离婚后对女人的伤害相对于男方更大一点,女人却得不到任何的补偿,这就是激起了女人愤怒的基本原因。

新《婚姻法》的新规定并无过错,只是对女人来说确实是有失公平,我的个人观点是婚姻法应考虑以下情况。

1.女人在结婚后需要生育孩子,在身体上受到的伤害较大。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不能太过讲究男女平等,应视生育情况给予更多的补偿。生育情况包括生育子女的个数以及流产等。

2.女人如果婚前有工作,婚后放弃工作做家庭主妇的,男人应当给予补偿。不然以后没有一个女人愿意做家庭主妇,因为一旦被抛弃了,女人将可能什么都没有。

3.婚后,如果有一方出轨导致的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不可平均分配。过错方的财产分配份额应降低。

4.如果一方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被暴力方有权请求赔偿。夫妻共同财产可作为赔偿支配。

此文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如果有什么不足欢迎大家指出。

2022-01-01

新婚姻法有什么不同之处?为什么会让有人说不敢结婚呢?我们来看看。



一是,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姻法在总则中增加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过,这也一定程度上区别了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所以,与他人同居,就不再会作为重婚来判断,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刑责。

二是,一方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要求离婚。在离婚一章中明确规定,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同时,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如果一方与他人同居,就要作好被诉偿的准备。



三是,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这和离婚不同,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这使得婚检变得再度重要起来。

四是,双方在婚姻期间可以对财产归属作出约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哪一方,或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以约定婚后财产仍然分别归各自所有——这对于全职主妇可能会是不利的。



五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意味着,过去那种离婚时把财产给一方,债务给另一方的躲债策略完全无效了。



这些变化会不会影响你的选择和利益呢?其实,要想促进结婚,最好的办法是效仿德国,结婚就减税,生娃免税。而不是在老百姓夫妻之间折腾来折腾去。

以上意见供参考。

2022-01-01

有什么样的社会,有什么样的社会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婚姻制度。

旧社会有句古话,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一个女人如果不嫁,在娘家也容易受到各种排挤,或者被人说怪话,那日子是非常难过的。

建国后宣传新婚姻法


但如今无论城市和农村,仅仅为了吃饭而嫁的婚姻其实已经基本消亡,人们结婚的目的早已摆脱最基本的生存所需。新一代女性——尤其是大中城市或呆在大中城市——对于婚姻,有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对于维护自身权益也同样有了更高要求,女性不再甘当默默奉献的家庭成员和社会的一部分。


这是好事。因为,只有当妇女被真正解放,社会的活力才能被彻底激发,很难想象一个社会中,一半人受到不公平的对待,这个社会还能成为人人向往的社会。而对于女性来说,婚姻法的确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法律,因为在可预见的未来,人们依然还要结婚,如何保护女性在婚姻内的权益,是最近十年来网上的热门议题,也引发许多网络舆论冲突,毕竟保护女性权益的同时,就意味着男性会比从前吃点亏。这让许多男人觉得不满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与此同时,新婚姻法也并未真的完全偏向于女性,而是试图做到某种公平,尤其是对舆论中反响最大的两个问题:如出轨和债务问题


实际上,新中国成立以后,颁布的第一个法律正是婚姻法,而当时的婚姻法在那个时代,具有相当进步的意义,它赋予了女性从前没有的权利,比如离婚和自由恋爱的权利。


至于网上热议中对2018新婚姻法的最大吐槽的一条是: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一条对男女双方都是平等的,实际上现在城里的青年男女们,谁家还没有房子呢?但差别大概在于,异地到大城市闯荡的青年男女们,要想通过婚姻在大城市搞到房子的希望落空了。


但我必须指出,利用婚姻牟利,无论是男女哪方这么做,都会被多数人唾弃。随着时代的改变,女方拥有资产的比例也越来越高,而婚姻法最终将实现的是平等,而不是明显偏向某一方。

2022-01-01

现在年轻人对婚姻的观念已经变味了,不再是从前神圣和责任的象征,不再是成家立业、成熟长大的象征。现在结婚后因为感情问题、婆媳关系等原因离婚的现象太普遍了,甚至婚后出轨的现象也在一直增加。而现在的离婚率已经达到了惊人的33%,相信很多人都不敢相信这个数据。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针对结婚颁布了一系列条例。

1.很多人结婚的时候对彼此了解并不深,这种情况下骗婚的现象十分普遍。很多人结婚之后一年的时间女方就会要求离婚,而离婚之后自然要依据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财产权属,而国家规定不管婚前婚后,只要是父母给孩子买的房子,就算是在儿子的名户下也属于个人财产。

2.结婚前谁出资买的房子,那这个房子就归谁所有,并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但要记得房产证上是自己的名字。但很多人会提出房子虽然不是自己买的,但房子增值了,自己理应要回这笔钱。但国家也明确规定不管增值与否,都属于个人财产。

3.遇到结婚前付首付然后贷款的情况下,而夫妻双方结婚后共同还款,这样就会设计到两人之间财产的分配。这种情况就需要将还款的差额补偿给另一方。

4.如果有一方买房后,婚后将自己的房子卖掉,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没有权利讨回自己的共同财产部分。而购买父母房子的时候,虽然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购买,但这种情况法律也不能分割房产,只能自行协商处理。

相信很多人都对婚姻财产的事宜了解清楚,不可否认的是很多人的离婚都是看在共同财产分割的份上。这个新法规的出现将会让结婚和离婚都会谨慎对待,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种现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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