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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出租在疫情期间到期,租户拒不交房租,押金不够怎么办?

租户要从疫情发生日免租到疫情结束。租金交三押一,到期打电话跟他说有就交,困难就缓25天,先交一个月,等复工再按三月一交。结果人家是大爷。拒不交啊!疫情期间我也不能过去报警强制搬离或锁门。也不确定房子住没住人。看这个租户也不是善类。有得吵闹。本来安逸租给这个人几年了,可预见房子再几年也不会空置。

人性都是善良的,疫情期间,没能工作,也就没有收入,等疫情过后,上了班发了工资再补上也是能说的过去的。

公共事件,谁也抵挡不住,希望你们好好的协商,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本人的见解,仅供参考。




2020-05-24

你好,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新冠肺炎疫情现在已经被列为法律上的不可抗力,针对你的情况,为你提以下几点建议,做一下参考:1,建议你给对方打电话沟通此事,通话中记得要录音,电话中问明什么时间续交房租,2,对方如果明确表示你所表述的观点,不要着急,我们打电话的目的只为拿到证据,3,有一点你放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租租赁合同到期后,彼此双方没有续签租房合同,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接下来为不定期租赁,这对你非常有利,等此次疫情结束后,你随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租金。希望以上的解答能够帮到你!

对于疫情承租人是否可以要求减免租金这个事情,要看具体的情况,并不是说所有的情况都可以要求减免租金的。关键是要看这个承租人是否进行了居住,或者说是否受到了疫情的影响无法居住。

如果是受到疫情影响一直没有居住,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一定的租金,但是假如他是有条件过来居住而故意不住,或者因为其他事情耽搁了,没有居住,并不是因为受到疫情的影响,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减免租金的。

对于你的这种情况,建议你可以先跟他电话沟通,然后打电话的过程当中做一下电话录音好,证明他不交房租的真实原因是什么?如果他的房屋已经到期,还继续居住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属于不定期租赁,这个时候作为出租方,是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的,所以,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先把这些证据固定好,等疫情过去之后直接向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2020-05-24

个人住房出租,在疫情期间到期,现在租户拒不交房租,押金不够抵房租,如何是好?小菜认为,在疫情期间,租客对房子的使用没有任何障碍,申请疫情期间全额免租是没有道理的,也没有法律依据。分享下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供参考。

第一、如何看待疫情?

01、疫情的法律定性?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是不可抗力。

2月26日,国家住建部发布开复工的通知,将疫情定性为不可抗力。

因此,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就是不可抗力,这是一般性法律规定,适用于多数合同。

02、疫情对合同履行的法律影响?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解除合同。

这是法律关于受灾一方可以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规定,也就是说,在正常履行中的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了,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03、除了解除合同,受灾一方还有其他救济办法吗?

当然也是有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出现了在签署合同时无法预见客观情况,导致继续履行原来的合同,会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这种情况下,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综合上面法律规定分析,如果因为疫情造成了一方当事人履行不能,受灾的一方可以援引不可抗力,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

如果疫情导致了合同履行环境的变化,继续履行在正常市场环境下,基于正常情况作出的预期,会给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带来明显的不公平,这时就可以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直白点的说法,在合同正常履行过程中,疫情让你不能履行合同了,可以解除合同;疫情造成市场环境变化,让你履行合同明显吃亏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疫情跟住房出租有什么关系?

疫情期间,有很多人都在要求房东减免房租,也有很多房东主动为租客减免房租,对这些现象,我们都无可厚非。

毕竟,合同嘛,是人家双方签的,减租也好,免租也好,不减不免也好,都是双方的事情,我们顶多就是多吃一个“瓜”而已。

但我们作为成年人,也要分清楚情况,房东主动减免房租的,往往是商铺,疫情影响了租客做生意,损失比较大,房东适当承担些损失,减免些租金,公平合理,也显得比较仁义,还有利于维持长期的租赁关系。

有些住宅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后,物业简单粗暴地采取了“一刀切”措施!凡是租房的,都不允许人家进去,严重影响了租客对房子的正常使用,租客花了钱,但无法进房子里面住,使用房子就出现了障碍,房东协调后,物业还是不让进,那房东减免租金也就是应该的。

怎么说呢?

租客花了钱,房东保证不了租客正常使用房子,这种情况下,房东不减租怎么说得过去呢?我们因此看到,这类房东也减租了。

从法理上看,疫情是不可抗力,影响了租客做生意,影响了租客正常使用房子,造成了租客租金损失,而这些因素出现,都不是合同双方的原因造成的,也是双方在签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按照原来的合同约定执行,对租客就明显不公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签署合同的“情势”发生了“变更”,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请求,综合损失情况和疫情周期,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强制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让双方合理分担疫情损失。

第三、在你们这个合同中,租客的主张站不住脚的地方在哪里?

大家都忽略了很关键的因素,就是时间!让小菜抽丝剥茧地为你分析分析。

01、现在你们的合同处在什么状态?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住房租赁应该签署书面合同,约定好各自的权利义务。如果合同到期后,租客继续交钱,房东继续收钱,视为租赁合同顺延,但在租期上就是不定期租赁。

也就是说,你们双方的租赁合同在疫情期间结束后,如果对方不交租,你又没有收到其他人帮他代付的租金,那这个租赁合同就终止了。

02、合同结束后,会带来哪些影响?

这个我不多说,大家都知道,租期到了,租客应该搬东西走人,房东把房子收回来,物业费、水、电、燃气费结算清楚,家具家电查点清楚,抵扣费用后,退还押金。

然后,双方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从此就是路人。

03、租客免租的要求不合法在哪里?

你们这个合同的特殊性就在于租房合同结束了!!!

合同结束了,双方都有选择权!现在是什么疫情,会带来哪些障碍,会带来哪些损失,作为租客难道看不到吗?完全不需要预见,大家就都能明白这个后果。

什么意思呢?

也就是说,租客已经知道疫情存在了,还能一眼就看出疫情会带来哪些影响。在合同结束后,疫情对租客租房也就没有任何负面影响和合同约束,如果觉得房东不给免租,觉得房子使用有障碍,觉得自己租这个房子会吃亏,那完全可以现在就搬走,完全可以不续租!毕竟合同结束了嘛,对双方都没有牵制。这个时候,疫情就不再是不可抗力!!!而只是普通情况。

租客为什么还不搬走呢?

租客在法律上已经完全自由,完全有权利搬走,完全可以避开疫情损失;租客搬走后,出现房子空置损失,那是房东的事情,跟租客又没有半毛钱关系。但如果租客赖着不走,又不交租金,就是租客单方的过错啦。

况且,租客对房子的使用还是没有任何障碍的,既没有物业层面的障碍,也没有房东层面的障碍,那请求减免房租,就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04、疫情影响了收入,房东就该减租吗?

前提条件:商铺房东不在此列,有使用障碍的住房也不在此列,本节仅就本合同情况进行讨论。

(1)房东该不该减租?

疫情持续,收假时间一延再延,叠加过年消耗,大家的收入都在降低,储蓄都在被消耗,这种负面影响是同等的。

也就是说,租客被消耗了,房东照样被消耗,疫情损失对大家都是平等的,那在房子没有任何使用障碍的情况下,于法于理,房东不减租或免租,都没有任何问题。

(2)如何看待租客行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房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合同,在未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不续交租金,视为租房合同终止。

租房合同终止后,不及时搬离房子,提出不合理要求,恶意磋商,导致房东租金损失的,分两种情况追究责任:

①违约责任

如果最后双方合同签了,或者租客交租,房东收了钱,那这段时间租客的行为就是违约行为,承担的就是违约责任。

②缔约过失责任

如果租客最后没交租,房东也没收到钱,双方扯皮了,租赁合同终止。

那么,租客故意提出房东不容易接受的条件,恶意磋商,影响了房东再次出租房子,出现了租金损失,那租客的行为在法律上就叫“恶意磋商”,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综合本节分析,合同在疫情期间结束,租客若认为疫情会影响到房子使用,会给自己造成租金损失,那完全可以搬走,房东也不必因此就减免房租,因为疫情对新签合同来说,既不是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也不会有使用障碍。

第四、你该怎么办?

从你的背景信息描述看,虽然你占理,也合法,但毕竟是老关系了,小菜从两个角度提出个人建议:

01、法律角度

“法律不外乎人情。”

法律不讲人情,依法说法,依法执行。

合同结束后,催告对方表态,不交租就搬迁;既不交租,也不退房,可以采取司法维权措施,比如报警、诉讼强制腾房之类的。

02、实践角度

在合法的范围内,还是算账为主,怎么划算就怎么办。

把租金免一些,把钱收回来,下一个租期再把租金涨上去,这次损失的就可以找补些回来,算总账还是一样的。

综合全文分析,租客不占理,要求也不合法,要么是违约责任,要么是缔约过失责任。但在疫情期间,要采取实际的维权措施还是比较麻烦的,这就需要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和自己那本帐去权衡。

个人住房签订的书面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续签,双方没有任何意思表示,则租赁合同转为不定期的,在疫情结束后,房东在给以一定腾房期限后,可随时要求租户腾房,并按原合同主张房租。

当然,如果房东不等疫情结束情况下想让腾房,也可直接诉至法院,但现在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法院会给租户一定的宽限期。

总之,不管租户占用房屋多久,法院都支持你的房租,这个是受法律保护的。

2020-05-24

合同中最后一条,都是遇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负责。这场疫情是真够大的,突发事件,双方无责,互相理解互相商量。出租人也要大度一些,讲理也要讲情,各自退让一步,没什么解决不了的。

2020-05-24

这是疫情时期,大家都不易,租户肯定也遇到困难啦,大家都在抗役不是吗?让人一点又何妨呢?

2020-05-24

这个没有办法,疫情期间这一个月,他本身就没有入住,但依旧需要掏房租,难免心里不平衡,你如果把他东西“扔了”,他可能来了就和你“干架”,只是东西在你这,但是起因也是国家政策影响下“被迫”放你这的,也非主动意愿,何况你这房子即使他到期搬出去了,疫情期间也是在那空着,找租户也怕来个“虚报”的,而且还不一定找得到!空着也是空着,最好的方式是协商一下,看能否给予优惠或双方各承担一半,尽量和平解决,相互理解!

2020-05-24

此次疫情从12月底发生到现在也差不多近两个月了,中间跨了一个春节假期,但是离春节也过去近一个月了,复工潮也才陆续开始,尽管如此但仍然有很多地方在限制外来人口的返回,很多小区也在限制非本地居民进入,所以地导致了很多人明明租了房子,却被限制返回入住。

这种被限制返回入住的小区,房子空置超过了半个月甚至2/3时间,确实很多人也都有一个疑问,还要不要交整月的房租呢?

我个人认为,此次疫情影响甚大,全国人民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租客希望减免房租以弥补疫情期间工作收入上的损失,有的房东他也要还房贷什么的,谁都不容易。建议如果生活真的有困难的人,那么可以以商量的方式跟房东好好沟通。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对免除或是减少租金能达成一致,这是人情方向最好的处理方式。


2020-05-24

建议缓一个月,等他能上班了,有了收入了再要,他会感恩你很久,毕竟,现在得情况个人是没有办法,不能上班,没有收入,你再逼他也没结果,倒不如退一步海阔天空,两个人都能过的去,如果他真有钱,不会为一点房租损害自己的信誉,相信很快都会过去的,世界依然美好!!!



2020-05-24

可以适当降低租金,或者立字据等疫情结束后补齐租金。打臭无赖的报警让警察撵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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