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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女士被套路贷,借3万结果要还800万,该如何防范“套路贷”?

郑女士40来岁,临安人。在朋友眼中,郑女士是“富婆”,有一间营业房、一家服装店,还有拆迁分配到手的500多平方米的安置房……可如今的她身无分文,还欠着上百万元的债。这一切的开始,源于她向套路贷借了3万元钱。 近日,郑女士在杭州警方的陪同下,也来到了发布会现场,讲诉了被骗的经过。 “2016年8月,我需要一笔周转的资金,期限是10天。经过中介介绍,我认识了一个寄卖行的朱老板。借3万元,但是10天利息要8000元。我就想这8000元我也拿得出来的,只是周转一下,总比欠人情问别人借好,于是就答应了。” 朱老板让郑女士签合同,算上保证金、10天的利息、中介费等,总借款金额为5万元,但合同上的金额却是8万元。郑女士有些疑惑,朱老板说这是行规,郑女士便签了,实际到手仅3万元。然而,心大的郑女士还款还是晚了几天,按照合同每天20%的违约金、加上合同本金8万元,郑女士一下子就欠了朱老板十几万元。 “为了偿还违约金,我又先后向朱老板借了7万元、13万元,借款合同按照行规写了25万元。可实际我拿到手才12.5万元,同时还签署了一份长达20年的租房协议,房屋腾退协议和代为开锁委托书作为担保。” 可借来的钱只够还违约金和利息,并没有解决郑女士的困境。就这样,雪球不断滚动,到了最后,郑女士每期要还2万元的利息及到期偿还本金。 此时的郑女士已经无力偿还了。朱老板提出可以介绍新的借款人,为郑女士买断所有外债,签订新的借款合同,这样就可以平账了。在朱老板的忽悠下,郑女士又同意了。 可这才是最黑暗的开始!通过一系列套路贷的套路操作,郑女士各项借款合同的金额连本带息加上违约金,高达800万元,利息10%! 最后郑女士被迫卖了3套房子,得了300万元用于还债,另外的500万元实在还不出来,郑女士为了躲债漂泊在外7个月。“那段时间,觉得自己死不掉,活下去又看不到希望,几乎不出门,也不敢给家里打电话。很想儿子,但不知道怎样去面对儿子……只希望不要再有人上当了。”郑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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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5

借三万还800万?无论中间经过了多少次的转贷,第一时间你就应该报警,有能耐去向外面的借贷机构借钱,难道连报个警都不敢?

真的这么急用钱,拉下脸皮找朋友借着应个急真的比这些所谓的‘零抵押,秒批’等等安全太多太多了,找朋友抵押你的人品和信誉以及友谊,这些都是无形,而且是已经在你们长期相处中已经形成的资产。

作为一名老百姓,我是坚决不支持去借高利贷,对于外面那些小广告,朋友圈的那些借贷广告,点滴不沾,这种东西,粘上了就如同牛皮药膏,甩都甩不掉,害人害己!

要防范这种‘套路贷’,一个国家对于这方面的规章制度还是不够完善,给了很多非法份子钻孔的机会,但这个是长期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必定还会有很多人的陷入其中,只有造成了足够大的伤害(所谓的交学费),那时国家才有可能出大动作去避免,这是一种规律。

二是靠无数的网友,社会人士去曝光这些人,舆论是一种极其强大的武器(对于普通人来说)当我们这个社会都在曝光,谴责这类行为,那些受到伤害的人们出来控诉,引起社会的共愤。处于黑暗之中的这些人才有可能暴露在阳光下,那些‘飞蛾’才会意识到前面是熊熊烈火,并不是所谓的光明。

三靠个人吧,这点其实说等于没说。这些年一直以来,校园贷,套路贷都是新瓶装旧药,一样的性质,一个学生,在学校是学习的,并没有实际收入(在校期间发展出自己的商业头脑,自主创业,或者从事兼职的除外),偶尔做一些兼职可能仅仅是补贴一些零用钱,这样的经济情况,就别跟个富二代似的,买什么奢侈品,追求高品质生活了。好好学习,多积累知识和经验,才是你们最宝贵的财富。

在学校的光鲜亮丽对于你出来社会之后一点用处都没有,出来几年再看看,这个时候光鲜亮丽才是真的了不起。那个时候不过就是过家家一般。

2020-03-15

签字8W实际到手3W,不管多么急用钱,利息已经高到这个样,难道还不能找找自己朋友借钱吗?这个智商活该挨骗!这防范意识特别低了吧,况且这个女士的法律意识去哪儿了,这种行为明眼人一看就是属于诈骗行为了,她还一个劲往坑里面跳。

我个人最恶心高利贷和软件小额贷款,这些东西虽然能够解决你一时的问题,但是你根本不知道逾期的后果,根本不像广告里说的那么人性化,你只要敢逾期,人家立马把你信息交给专门的催贷公司,轰炸通讯录,给亲友发信息等等。

如果你自己被套路贷绕进去了,记得一定要冷静然后马上打电话报警,这种行为已经上升到刑事案件了,只要他们超过国家规定的贷款利息范围,那么你只偿还本金就可以,但是怕就不怕它们利用漏洞,进行借口说这些利息是所谓的手续费。

平常自己遇到资金周转不开,找自己最好的朋友借一下,这不丢人。但是被别人坑了几百万,你就丢人了!

2020-03-15

何某去年需要资金周转,通过中介认识某“寄卖行”老板,不过借款3万元,10天的利息要8000元,约定每天违约金20%,她觉得自己还得起,就答应了。

“寄卖行”老板先让她签订额度8万合同,但她实际到手只有3万,被扣掉5万分别是10%的中介费、10%的保证金、几万的家访费、利息8000元。

后来,女老板晚了几天还8万欠款,欠的钱一下子增加到十几万,为了还“违约金”,通过中介介绍再借款,随着借款额度越来越多,产生的利息也越来越多。

到了最后,每天要还1万元,为了还钱卖了营业房、转卖安置房号还是还不清贷款,最后只好离家出走躲债逃亡,后来报警,警方查实这是“套路贷”,经法院审理判决,何某不用承担本来就不合理的债务。

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贷”。从何某借贷行为可以看出,借款人前期向某些平台借小额的金额,后期需要偿还巨额的本金和利息。

那么,套路贷是否涉嫌犯罪?跌入套路贷的陷阱该怎么办?下面,律师将会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

一、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顾名思义就是设了套的贷款,表面上是民间借贷,但本质上是利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一种新型诈骗模式。形式上采取一些合法手段,也会制造银行流水的痕迹,目的是准备证据,利用司法途径,侵占被害人财产。

二、套路贷可能涉及的罪名

从'套路贷'的行为方式来看,其总体分为两个阶段,借款阶段的诈骗行为和要账阶段的恐吓、威逼行为非法拘禁、虚假诉讼行为。

1、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注意:实践中多以诈骗罪对“套路贷”立案。诈骗金额50万元以上就要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注意:在“扫黑除恶”的大背景下,采用暴力手段催讨债务(哪怕是合法债务)是非常不明智的,很有可能会被归入涉黑涉恶案件而严打。

3、虚假诉讼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意:弄虚作假的诉讼行为在民商案件中比较多,之前没有刑法罪名予以规制,2015年刑法修正案(六)增加了虚假诉讼罪,开始加大对民事诉讼中虚假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比如“套路贷”中实际借款3万,借条写6万,打官司要求归还6万的,就是虚假诉讼行为。

第三、遇到套路贷如何固定证据

诚然,不少人遇到套路贷往往不知所措。当借款人发现自己陷入套路贷时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具体包括:签订的借款合同、往来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放贷和还贷的银行流水等。

最后,律师提醒:远离套路贷,不要被街边广告‘无需抵押,快速放款’的假象所迷惑,一旦落入陷阱,要搜集和固定能够证实借贷双方真实借贷关系的证据。受到套路贷侵害的借款人要尽快到属地公安机关报案,争取法律的保护。

首先,几万块钱,都不能找熟人解决,要么她太要面子,要么人缘特差。

其次,借款利息这么高,还去借,这智商太低。

第三,当知道落入陷阱,还不去报案,自我保护意识几乎为零。

所以,当碰到类似的,千万不要找这些小贷公司。反而,要举报,铲除。

真的入了套后,要收集证据,因为对方是违法的。让法律帮你跳出火坑。

需要钱,务必要找正规的融资平台。

2020-03-15

只能说这女士无语,区区3万元金额不大为什么不能和亲朋好友去借呢?现在各网站非法借贷很多,千万要小心,只要借了就从天堂打进地狱了,从此你就一生都是还不清的债,没完美了,代价很大害人害己啊!

2020-03-15

原本3万的小钱,生生因为自己的面子抹不开,被套路成800万了。

底下评论有一大堆骂郑女士蠢的,但我还是惋惜她,本来就有这么多固定资产了。

平常肯定有用信用卡的,如果能够早早地购置一台立刷,稳稳提额以备不时之需。

向自己的信用卡借贷,肯定要比民间私人的套路贷安全得多,成本也低廉的。

只能说一时迷了心窍,被套路了。

2020-03-15

治病需出根,必须严厉打击和消灭这种诈贷!才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2020-03-15

杀绝高利贷

2020-03-15

在借贷时就应该提高警惕,选择正规有保障的借贷公司,现在银行也有为企业提供的借贷方案,与其去找一些完全没有信用可谈的公司,不如直接选择有国家管理的银行一类办理贷款。

2020-03-15

这种情况,你不能一味的躲,

1.你要保留所有的借款文件,包括合同啊,借条什么的,并且在他打电话的时候选择录音。保留借款证据和借还款录音对话。

2.选择和家人坦白,毕竟人多,解决问题的思考也就多,借助家人和亲朋好友的力量帮你谋划解决方案。

3.选择法律途径,正当捍卫自身权利,这一点可以咨询当地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近年国家对非法网贷打击很有力度,这这种套路贷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你可以大胆的向当地市政府寻求帮助

4.准备足够的偿还本金,毕竟非法利息可以不还,但本金是必须还清的。并且吸取教训,下次绝不碰这类贷款,遇到了应该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2020-03-15

举报黑恶势力,怎么保护我?公安部有规定全国公安部级别扫黑除恶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举报电话:010-1238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强调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积极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并公布了“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举报电话:010-12389。”各地也都陆续公布了各自的扫黑除恶举报方式。于是,很多人就有了疑问,我举报黑恶势力遭到报复怎么办?实际上,公安部于2017年初就出台了一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明确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中的证人及其近亲属列为保护对象。而举报人在此类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出证也就自然获得证人身份,在当然的保护之列,下面我们就看看它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提高证人作证积极性,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公安部2017年1月23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证人保护工作,提高证人作证积极性,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和规章,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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