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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降低工资却不辞退员工,可以先离职然后进行劳动仲裁吗?这样会怎样赔偿?

公司降低工资却不辞退员工,可以先离职然后进行劳动仲裁吗?这样会怎样赔偿?
2023-11-18

说白了,很多公司玩这样的套路,就是通过精神打击、施加压力的方式,迫使员工自己离职,这样就能避免违法辞退的赔偿金等等。而同时很多员工对于这块的法律法规也不懂,认为公司有权调岗降薪,然后觉得自己没办法,导致有一部分员工,真的就自己辞职了!其实并非如此,对于岗位、工资,也不是公司想调整就能调整的。一定要记住《劳动合同法》里有一条,那就是员工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公司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对于这个规定,还真有很多朋友不知道!甚至质疑说根本没这个规定!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说一说,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去操作!

公司降低工资却不辞退员工,为什么呢?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普及,很多员工都知道,公司随意辞退员工,很容易就是违法辞退,从而要支付2N的赔偿金。而加上很多公司的规章制度、流程等都不完善,因此也不敢轻易地辞退员工。

于是这些公司就想出折腾员工的套路,比如调岗、降薪、故意忽视冷落员工等等,让员工自己觉得再做下去都没意思,最终迫使员工自己辞职走人。这是公司风险及成本最低的做法。

而这些套路屡试不爽,因为有很多员工仍然不懂这些法律法规,更不懂实际操作,最关键的很多员工怕麻烦,不想耗费时间精力。

我们遇到公司降低工资但不辞退,应该如何应对呢?

这种情况下,公司降低工资肯定没有合法有效的理由,基本上属于违法降薪。从法律法规上来说,这就属于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条款,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里也有提到这样的内容:“不按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工资”,都是员工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不要相信公司口头降薪的说法。

如果有书面的盖公章的降薪通知,那就是有力的证据。如果没有,则不要着急。

很多朋友一听到公司口头告诉自己要降薪,然后就急急忙忙去相关部门投诉,甚至劳动仲裁。这是错误的做法,因为这个时候你去相关部门有什么用?没有任何证据!只会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还会让自己受挫,导致自信心大受打击。

这个时候,如果公司是口头告知你的,那你就可以口头提出异议,表示不同意。如果是发信息告诉你的,你也一样要提出不同意。然后等之后第一次按照降薪后的工资发放时,就是去劳动仲裁的时机。

二、一定要第一时间提出异议,表示不同意。

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工资、岗位的变更,即便是公司单方面的变更,如果你没有及时提出异议,那经过实际履行一段时间后,就会视为默认达成一致。

三、取得有效证据后,可以被迫离职,但千万不要个人原因离职!

因为之后肯定要劳动仲裁的,因为公司降低工资导致自己离职,所以一定要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理由就是公司违法降薪,千万不要写成是自己个人原因离职,否则基本就没办法了。

这种情况下,劳动仲裁的实操流程应该是这样的!

一、关键点就是降低工资前后的证据。因为是公司降低工资,那么你就需要能证明降低前的工资和降低后的工资,另外最好能证明工资结构,更进一步的证明是降低了哪一部分。虽然工资、考勤举证义务在公司,但我们也要准备。

二、证据收集齐全后,向公司寄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虽然当面送达也可以,但建议以邮寄的方式。因为单面送达不好取证,而邮寄则比较容易取证。我们在邮寄的电子面单,以及信封上都要写清楚邮寄的主题,比如“关于xx因为xx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这样,即便公司拒收,也算送达通知到位,不至于被动。在快递员上门收件封装后,记得拍照或录视频。等邮件送达签收后,网上查询的邮寄记录也要保存好。

三、带上劳动关系证据、工资证据、被迫离职的证据,就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了。

四、可以主张的请求有经济补偿金、公司将工资的差额部分,如果有加班费、未休年休假等等,可以一起主张。

总的来说,公司利用调岗降薪、冷落忽视等精神打压的方式,只能靠自己坚持和化解,同时要注意其中的套路,多注意取证,千万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或者怕麻烦!

2023-11-18

最近在向公司管理层做一个劳动争议的专项报告,其中也提到了如何合法调岗降薪的内容,下面简单给大家说明一下,员工遇到降薪该如何处理。

首先回答一下题主的问题,公司无故单方降薪,员工可以先离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获得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员工这样做的前提条件是:

公司无故单方降薪。

薪资是劳动报酬,降薪属于典型的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公司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果公司不能与员工协商一致降薪,公司单方降薪的,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

  1.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可以单方降薪。
  2. 员工不能胜任原工作,公司依法调整工作岗位的,公司可以单方降薪。

除了以上两种情形外,公司没有单方降薪的权利。

员工对降薪提出异议,且在离职前通知公司,员工离职是因为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导致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在离职前书面通知公司离职原因。该情形下,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遇到降薪的情况,员工如果不同意,一定要留下书面提出异议的证据,否则履行一段时间后,可能就默认为同意了。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降薪后,员工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至少有两个,一是按照原工资待遇发放降薪期间的工资差额,二是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降薪后,员工不想离职,只想公司按照原待遇发放工资的,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原工资待遇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能证明属于合法调薪的,仲裁委和法院会支持员工的主张的。当然,这样做,员工和公司的关系会比较紧张,不利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可能会为难员工,要么就是员工受不了自己离职,要么就是公司受不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看谁能熬到最后了。

2023-11-18

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是很多职场人士都会常遇的情况,非常普遍。很多企业为了避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降低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常会采取违法调岗、降薪……等等一些方式方法,逼迫劳动者主动辞职!为此,我将为朋友们做一个详细的分析处理,以供朋友们参考借用。

我将把这个问题拆解成三个部分,便于朋友们理解掌握。1、降薪的有效处理时限,2、仲裁与离职关系,3、赔偿的前提与条件。

一、职场工作中,降薪的有效处理期。

对于企业来说,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自作主张,便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这种行为肯定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因为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的规定了,凡是涉及员工调岗降薪等切身利益,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协商处理,才能对合同进行变更,公司单方面的行为都属于无效行为。

不过在涉及到员工降薪的这个问题上,降薪的有效处理期,对于很多职场朋友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举例来说明一下。

假如张三儿2019年8月1月被口头告知降薪,到8月20日收到工资,发现的确比原来的工资少了。张三必须要在8月1到8月30内,提出自己的反对公司行为无效的主张,书面递交公司领导,并上传邮箱!

简单的说,从员工收到降薪的通知后,一个月之内必须要提出自己的反对申请,否则一旦超过这个时间界限,我们提出的补偿要求与主张,很有可能不会得到法律的有关支持!

综述:题主收到被降薪通知之后,是否在30天内向公司提出了自己反对的主张与要求,并书面送达领导?如果没有这样做,则表示题主已经默认了公司降薪的行为。此时想以公司违法降薪为由,提出辞职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是不大可能的事情了!

因此,弄清降薪有效处理期,是遭遇降薪问题,能否得到法律支持的关键。

二、离职与仲裁之间的关系。

职场工作中离职与仲裁,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没有离职,可以申请仲裁;离职之后,也可以申请。尽管这两者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但是它们却有着一定的影响。

1、没有离职,申请仲裁,那么就只能是要求公司补上被降的薪资。

不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因为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自然也就无法申请。

2、离职之后,申请仲裁,不仅可以要求公司补上降低的薪资,还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主要因为题主的离职,是由于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所以公司必须为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要求公司补上被降的薪资。

当然这也要在降薪的有效处理期内,曾经提出反对公司无效行为的书面申请,如果没有这一步,我们的这些主张要求,也就没有实现的可能性了!

三、赔偿的前提、条件与标准。

【1】赔偿的前提:

准确的说题主想要获得公司的赔偿,只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才能获得经济赔偿。

因此只要用人单位没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哪怕他们违法降薪,从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正常执行,那只能是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题主这个问题没有赔偿,只能是获得经济补偿金!

【2】补偿的条件:

题主在申请辞职的时候,其辞职的理由必须是由公司违法降薪,否则,只要是与自己有关的辞职理由,都不可能得到任何的经济补偿金。

简单的说,辞职的理由必须是公司的过错行为所导致,这才能够得到经济补偿。

【3】经济赔偿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简单的说,题主工作了多少年,就会得到多少个月的月工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总额二工作年数x月工资。

举例说明一下,如果题主在公司工作了10年,题主应得经济补偿金=10X月工资,有关月工资概念,前面依据中有具体解释。

总结

要想真正获得经济补偿金,必须提前做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收集,包括工资条,工作牌,文件传阅记录,以及会议内容与正式合同等等,一旦走上仲裁和起诉之路,这些材料将是很好的证明。

不过,最好是与公司协商处理,达成彼此能够接受的结果!毕竟走正规的法律程序比较耗时耗力,普通的劳动者难以承受!

如果题主工作时间短,经济补偿金数额较小,走程序,有可能我们会得不偿失!可以考虑直接辞职走人,尽快去往新的工作岗位。

如果我们工作的时间较长,经济补偿金的数额较大,则在走法律程序之前,应该咨询当地的律师相,或是委托律师处理,确保我们的利益不受损失。

你对此问题又有什么新的看法呢?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 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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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8

公司给员工降薪,却不辞主动退员工。员工因此不满,该怎么维权呢?首先,辞职与否,其实和劳动仲裁没有直接关系。劳动仲裁的时效期为1年,在员工得知此事开始算,1年时间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管是否在职。

下面我们从5个方面来分析网友遇到的这个问题:

①公司为什么只降薪?

②公司为什么不主动辞退员工?

③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④我们能获得多少赔偿?

⑤什么情况下,我们无法获得赔偿?

公司为什么只降薪,不辞退员工?

公司降薪主要目的有2点,一是为了刺激员工,让其对待遇不满,从而提出辞职。因为绝大部分人,面对降薪,要么默默接受,要么怒而辞职,很少有人会走劳动仲裁途径,这使得企业的违法成本大大降低。

二是为了降低经济补偿金的基数,因为经济补偿金是根据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如果这位员工暂时同意了这个降薪方案,在公司认为合适的时候,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可以大大降低。

举个例子,老王本应拿到经济补偿金3万元,如果通过降薪50%,一年后辞退老王的经济补偿金就是1.5万元+一个月工资。这样操作大大降低了公司经济补偿金的支出,但是增加了时间成本。

公司为什么不主动辞退员工?

这个问题的答案比较简单,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能随便辞退员工,如果理由不合法,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相当于2倍经济补偿金。

很显然,公司是不会心甘情愿拿出这么一笔钱的。所以公司做出降薪,逼员工自己提出辞职,而不主动辞退员工。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简单地说,薪资调整不是公司一方面说了算,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才能生效。如果公司单方面作此调整,是无效的决定。

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员工可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直接向公司提出,也可以在劳动仲裁是提出这一诉求。

最后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基本逻辑为,公司单方面降薪无效,应该按过去工资足额发放。因此公司没有足额发放工资,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们能获得多少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过去12个月的平均收入

工作年限不满6个月,按0.5计算。比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3年又2个月,工作年限为3.5,老王在公司工作了15年又9个月,工作年限为16.

过去12个月的平均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绩效工资、业务提成、福利津贴等等,注意不仅仅是基本工资。

举个例子,小赵基本工资5000元,一年拿到的提成有60000元,他在公司工作了3年又4个月。小赵的经济补偿金=3.5×(60000÷12+5000)=35000元。

什么情况下,我们无法获得赔偿?

这就又回到第一个问题,“企业为什么要降薪?”因为企业希望通过降薪,逼员工自己辞职。如果员工自己辞职,理由写“个人原因”、“家庭原因”等等,将无法获得经济不赔偿。因为写了这些理由,就表示是因为自身原因离职,而不是公司降薪导致我们离职,并产生损失。

还有一种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大家是不是觉得和企业协商一致了,就没有经济补偿金了?很多人,都这么认为,因此自己放弃了经济补偿金。但是在《劳动合同法》第46条中,明文规定协商一致,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总结:

因为公司降薪,想要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获得经济补偿金,是可行的,也是有法可依的。这和是否在职没有必然关系。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两点,一是劳动仲裁的时效只有1年,不能超期。其次是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公司降薪的事实。

2023-11-18

我先说结果:公司降低工资,员工可以离职后(在职)申请劳动仲裁都可以,如果离职后的赔偿则是按照你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来计算,也就是所谓的经济补偿金而不是赔偿金。

1)先说降低工资的问题:

企业在没有和员工沟通一致的情况下,就随意的降低员工的工资标准,这显然就是想要逼迫员工自己离职而且还自以为是的聪明,觉得这样就省去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费用,有一句话叫无知者无畏大概就是指的这样的人吧。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待遇属于法定条款,企业方不能自己随意调整工资,如果企业方没有经过员工同意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属于自私变更劳动合同,因此造成员工的离职,企业方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自获悉劳动合同被企业强制变更之日一个月内,就需要提出自己不同意降薪的书面意见,同时也可以和企业方的HR予以沟通,如果企业方不同意你的诉求,那你可以办理离职之后再去仲裁,但是在这里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你离职的时候,填写的离职表单里的离职理由,必须是因为“企业强制降薪”导致你的离职,如果写的是其他个人原因之类的离职理由,你离职后就是去申请劳动仲裁也不会有任何补偿。

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你已经办理完了离职手续,那么你申请的劳动仲裁因为是降薪的劳动纠纷,所以必须是在六十日之内提出劳动仲裁,但是如果你因为企业降薪的问题没有离职,只是双方有了劳动纠纷,那么这个仲裁时效应该是一年。

《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怎样赔偿的问题:

因为企业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条款(降薪),从而导致了你的离职行为,所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方必须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按照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你在企业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但在六个月以上的按照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要想离职后仲裁并拿到经济补偿金,你就需要在准备离职的时候收集相关的证据和资料,以此来证明你和企业存在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且要证明企业方降薪的证据,这些在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牌出入证以及企业对你降薪的文件或者银行流水,只有收集齐全了以上证据,才能保证你离职以后提出的仲裁并拿到保证金。

所以综上所述,公司没有和你协商就单方降低你的工资,你可以在离职后的六十个工作日之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同时要注意相关的证据收集整理并按照'N'经济补偿金标准给与你补偿。



作者简介:硕士研究生,国家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内训师,注册咨询师;中国人才热线特约专家;三茅人力资源网专栏专家;中国人力资源门户网站特约专家,中国HR3000强成员!中国HRD俱乐部西北分会理事长;西安财经学院及西安工业大学特聘导师;从事管理近20余年,先后从业于大型生产企业,百货零售行业,房地产行业等多家知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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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8

为避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让职工主动辞职是最佳的方式。所以用人单位通过调薪或调岗,逼迫职工主动辞职,并不少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所以,调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单方调薪。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经职工同意,单方调薪,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但是,有一个情况必须注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1条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解释已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默认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调岗调薪,所以若出现用人单位单方调岗调薪需要及时提出仲裁,否则再次以此作为理由抗辩,法律将不予支持。

2023-11-18

针对你的问题,给你一个专业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到你。

公司降低员工工资是逼迫员工主动辞职的手段之一,目的就是规避辞退员工的法律责任。如果你不满意公司的这种做法,想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你得慢慢一步一步来。

首先,你与公司之间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就一条一条地仔细看,看什么呢?看有没有关于在职期间公司调整工资的约定,如果有,那没办法,你只得服从。如果没有,看下一条。

第二,看公司规章制度。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员工入职就会组织员工学习或让员工自学。这时你不得不复习一遍公司规章制度,还是看公司规章制度有没有关于员工在职期间公司可以调整工资的规定。只要有,而且理由也说得过去,那就要服从。另外,就算公司规章制度有这个规定,也要规章制度的制定符合法定程序,这个要公司举证证明。

第三,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公司规章制度也没有规定,对于公司单方调整工资的行为,你首先要在一个月内书面形式告知公司不同意,必须要有这个行为。如果公司还是一意孤行,你就可以起诉公司,以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2023-11-18

公司降薪,员工可以先离职,再进行劳动仲裁。

首先,公司降薪行为属于未及时足额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公司单方降薪行为属于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向员工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法律,赋予了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权。

其次,员工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该条法律明确约定:劳动者如果依照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按工作年限计算,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两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以此类推。员工工资高于当地工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工资低于当地工资三倍以下的,没有年限限制!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你!


2023-11-18

当然可以了。你说的这种情况,首先要看一下劳动合同是否已经到期?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想调整工资,必须要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否则不得随意的降低工资。

所以用人单位在没征得你同意的情况下,并且你也没有存在任何过错的情况下,是不得随意给你降低工资的,如果属于降低工资,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你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一般是从你知道侵害之日起一年之内进行申请,这个是有诉讼时效的规定的。而你是先离职日再去申请,还是没有离职的时候去申请,这个无所谓。

但是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如果你是打算先离职再去申请,离职的时候一定要注明你离职的原因是因为公司随意给你降低了工资,使你不得不离职,而不要写是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否则你无法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2023-11-18

公司降低工资却不辞退员工,可以先离职然后进行劳动仲裁吗?会怎样赔偿?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知道在公司降低工资后,员工多久才决定离职进行仲裁?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认为,因为公司单方面降薪,变更了劳动合同,没有与员工商量是违法的。这没毛病,但是(我们都知道重点往往是但是之后),员工对于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而被迫离职,是有一定期限的,小伙伴们了解吗?

一、劳动争议除了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之外,还有相关的司法解释。

在众多司法解释中有这么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什么意思?就是说,如果公司跟员工说从下个月开始降薪,那么员工就要在下个月收到工资发现降薪后一个月内,表示反对。表示的形式有很多种,但要满足书面要求。比如电子邮件发送给公司领导、书面函发给公司、甚至可以向仲裁提出申请(具体提出的技巧后面会讲到)。

如果员工超过一个月没有表示反对,那就视为员工同意了口头变更。所以说任何维权行为都必须遵循法律对于维权时间的规定,这点在劳动合同法里是没有的。看过我文章的人基本都知道,我曾在今日头条发表过类似的文章,关注我可以找到以前所有发表的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如果需要相关案例的,也可关注我后私信我。

二、员工遇到公司降薪后,提出仲裁申请的技巧

问题中的员工,如果不愿意接受降薪,必须在一个月内提起仲裁,但是(重点又来了),我不建议先离职后仲裁。

离职后虽然员工可以主张是被迫离职,要求公司补偿离职期间的损失,但往往法院会让员工去举证你竟然损失了什么?有些员工主张我损失了工资,那么你就必须要举证你主张工资的标准有何证据。

如果换种思路呢?我可以先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报酬来支付啊,以仲裁的形式表明员工不同意公司的单方面变更。这个时候,员工只需要举证我工资拿少了,跟合同不一样就OK,其他的关于降薪合不合理,全部都是公司去举证了。

而且这段时间你没有离职,公司照样要发你工资,今后仲裁裁决补发工资时,这段时间也全部算在内。这样你又何必要去损失这部分工资呢?边拿着工资边找下家,不是更好?

三、关于怎么样赔偿

如果在我说的第二条的基础上,公司仍没有恢复员工的工资,那员工可以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要求2倍的经济补偿,这时候就是赔偿金了。这个时候员工需要举证的内容,已经在之前的仲裁中形成并经过仲裁裁决书固定,拿来直接用吧。

总结

员工在遇到类似的问题时,应当寻找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不要非常冲动地就想到离职。当然在这个公司做的不爽肯定是想走的,但是走也不能让公司这么舒坦,你说是吧?相对于愤而离职,不如慢慢跟公司磨,省得离职后有空档期还不能得到补偿。

祝维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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