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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婚了,男方要婚前按揭买房写父母的名字,并明确表示不用我俩还贷款,该结束吗?

要结婚了,男方要婚前按揭买房写父母的名字,并明确表示不用我俩还贷款,该结束吗?

这个我有体会,小地方,房是公婆买的,好听点是不用自己奔。婚前想不到那么多。结果是,人家明确说这家没你发言权,真正能自主就小两口那房间,小两口要换张床都要被说,结果还是没换成。六年后,手里有点钱坚决买了套房,第二年装修了。好了第三年婆婆逼生三胎,前面两女儿。吵了一架,婆婆吵不赢。就来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招数,吵完到处哭诉我要她命,说我不生孙子出来她死不瞑目。我是说啦!想生孙子还不容易,换儿嫂媳啊!谁希罕。果断搬出来。吵完哭着跟出差的老公说,我要不买房子,我不得住宾馆去。看,结果还不是住自己的房子。公婆买的房,老人家要住,你有什么立场不让住?公婆住一起,有冲突,你老公要你事事按他们家的生活习惯,理念来,你能接受吗?举个例子好夏天开空调,婆婆能早上五点进来关[捂脸][捂脸][捂脸]。与婆婆起个冲突,老公要你理解他妈,你理解了他们一家,你自己就郁结了。你没:结婚是没有发言权的,自己攒钱买套自己的房吧,再小也是自己的

2023-09-18

姑娘,我倒认为,男人家这么做,并没有什么不妥当之处。如果你真爱你男朋友,真心想和他过日子的,不应该因为这而结束掉这段感情。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如下:

1、男方家婚前按揭买的房子,你没出钱。并且,人家明确表示了,不用你们还贷款。所以,写父母的名字。这是很正常的做法啊!情理之中的事儿。你没出钱,并且,也不要占用你婚后的共同财产,为何要写你的名字呢?

2、换个角度想一下这事儿,你反倒应该要感谢男方父母。因为 ,他们出钱给你们买了婚房,虽然这房子写的他们的名字,但是,使用权归谁?还不是你们住着吗?这样,你为何还不懂得感恩和知足呢?他们为你们解决了后顾之忧,让你们不至于租房住,不至于过着飘荡不安的生活,多好啊!

3、如果你想要写你和男朋友的名字,那么,你就必须要用钱。比如,你可以和他们商量,两家各拿出多少钱来买这套房子。再或者是,房子的首付可以是男方父母出,但是,房贷,你俩婚后共同还。你家不要彩礼,他家出房的首付钱。这样,你才能明目张胆的去争这套房的所有权,写你的名字。要不然,真的,你没出钱,来争房子,有点名不正言不顺之意啊。再说了,自己没出钱,即使争到了,内心也有点恐慌不安的,对不?

姑娘,结婚是一件大事,不要太过于草率的决定了它的归宿。并且,如果男方是靠得住的人,心里有你,而他父母之所以这样做,也只是纯粹出于放心之意,怕你不好好和他们的儿子过日子的话,那你何必太过于计较呢?

人生在世一辈子,大度、不争、不抢,开开心心过日子多好啊!有个爱着自己的男人,有个幸福的家,胜过于一切金银财宝!

2023-09-18

我当初就是这样,我和老公感情不错,公婆交首付买的婚房,写的是婆婆的名字,也不用我俩还贷。并且因为买房花钱多,彩礼也只是象征性给了一点。我妈妈当初其实并不太满意,不过说只要我自己愿意就行,并没有提什么要求。结婚之后,我公婆对我挺好的,结婚不久我出车祸,白天主要靠婆婆照顾我,后来买车和车位也都给我们帮了忙,我都三十几岁了过年还给我压岁钱,结婚几年没宝宝也没埋怨过我,妈妈现在对我婆婆挺认可的,还说让我好好孝顺婆婆。

2023-09-18

为什么要结束?难道你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在男人的房产证上加上名字?这句话问得充分的暴露了你不单纯的结婚目的。

许多女人说不想租房子结婚。没有安定感。那好吧!现在公婆为你们准备了婚房。虽然是按揭贷款但是不用你们还贷,正常的女人应该感到高兴。免费住婚房不好吗?当然,如果想图谋房子产权的女人并不会高兴。因为万一离婚。这种女人分不到男人的房子会觉得吃了大亏。这种女人不单对婚姻缺乏信心。也并不爱结婚的对象。所以在结婚时就充满了算计。为离婚做打算。包括高额彩礼都属于这种心理。

现在的女人口口声声拿安全感说事。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公婆的安全感?毕竟买房子的钱是公婆花的呀。

想要安全感,还是让你娘家给你买一套吧!这样多么理直气壮?当然,婚后小两口共同努力再买一套。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多好!

首先我说一下对于类似提问的看法,比如彩礼不给多少多少是不是要分手,房子不加我名字是不是要结束。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些吗?

我们回到你提的这个问题。我们先从反方面假设一下,会是怎样的结果。

女方买房,不用小两口还贷。

对于作为女方的你来说你有什么看法?我觉得很多女方甚至是女方家长都会以此为要挟,也许不能称之为要挟,而是鄙视或者瞧不起男方,一有矛盾可能就会拿房子说事:房子都是我家买的云云。上门女婿比儿媳妇难做的原因就在于此,吃穿用度在老丈人家,人家就有理由瞧不起你,相反如果儿媳妇跟婆婆生活在一起(不说婆媳关系),没人说什么,理所应当。

如果男方要求房本上加上他的名字你们又会作何感想?当然如果是女方买房男方基本上也不会提这种要求。



女人到底想要从婚姻里面得到什么?

先说说为什么会走到结婚这一步?不是因为爱情吗?不是因为两个人觉得对方好可以托付终身相互照顾一辈子吗?不是因为要组建一个甜蜜幸福的家庭吗?

然而,这些结婚的理由又跟房本上有没有你名字又有什么关系?就不能证明你们不曾想爱?就不能男方不够尊重你?就会让你觉得没有保障?婚前的就是婚前的你要了也不是你的,婚后的就是婚后的想不给你也不行。

结婚前就想着离婚的退路,那么你还能过好你的婚姻吗?更何况男方父母按揭买,人家老两口还贷,就算是把名字写上你们小两口的名字,按照新的婚姻法,你们离婚你也分不到一毛钱。


这么在意归属,那么你到底想要从婚姻得到什么?房产?彩礼?那到底是生意还是感情?还是感情价出售?

结束语

我曾经抨击过离谱的彩礼,今天我又抨击了动不动就因为婚前财产问题就要分手的行为。也许我很冲动,也很片面,但是我是真的看不惯那些用物质和金钱来衡量感情的人。

既然要求那么明确还谈恋爱做什么?明码标价不就好了,不用挑人出得起价或者接受条件的你就嫁好了,那么你就幸福了?

婚姻不是买卖,婚姻是神圣的,是用感情来维护的。太过注重物质注定不会幸福!

2023-09-18

买房你不用出一分钱首付,还贷没你的事,你还不滿意,你想怎么办?难道房子该写你的名?

如果你要分手,我支持你分手。男方家里妥妥地把什么都准备好,这是绝大多数男方家庭在当前女方俏的环境下被迫作出的行为,巳经成为了习俗。在现实生活中,男方绝大多数会珍惜婚姻,很少会主动提出离婚,从目前的客观数据来看,提出离婚的大多是女方。由于性别失衡,在婚姻家庭中男方巳经处于被动的不利地位,而女方往往以安全感为由提出在房产证上加名,使男方的不利地位加剧了。要知道,不论男方如何小心翼翼,找茬都是很容易的事,房子瞬间就被人拿走一半甚至全拿走。还没结婚就想到离婚,已成为一种时尚一种惯例还被贴上堂而皇之的标签,有感于世道变了。

我支持你分手,别祸害别人了!

现在的男人被女人骗怕了,女人被男人骗怕了,然后都怕被抛弃的那天怎么保全利益,然后就出现了这些问题,哎!我和老公裸婚,所以现在的一分一厘都是我俩的婚内财产,我俩都没有婚前财产,所以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如果离婚也是一人一半,他比较有责任心,他会把多一部分给我的,因为我俩曾经闹过一次,差点离了,他说把房子给我,孩子给我,车他开走,后面因为孩子没有离,那时候孩子才七岁,她知道我俩吵架了,接她放学的时候她问我爸爸呢,我说滚蛋了,孩子一下子就很委屈但是憋走没有哭,回家以后就开始大声哭了,很委屈的那种,然后她就找她爸说爸爸你去给妈妈道歉吧!男生要让着女生的,妈妈会原谅你的,我不想你们两个分开,我想和爸爸妈妈在一起,我在厨房哭的稀里哗啦的,然后她跑来跟我说妈妈你原谅爸爸吧!爸爸知道错了,我说好,然后她就去找她爸说妈妈原谅你了,你别走了好不好,然后她爸说好,从那以后我们俩都再没有吵过架了,我都已经想通了,哪怕哪天我老公带着女的我都不带吵闹的,反正孩子有爸爸妈妈就足够了,其它都是浮云,

2023-09-18

陈律师观点:这种情形相对于是男方父母赠送了你们一套享有永久居住权的房屋,还不用付租金,总体而言是好事。当然,具体还得看你们当地彩礼的习俗,如果当地的习俗就是彩礼为一套房,而唯有你的彩礼是“居住权”,那和他人比较之下自然会出现心里不平衡,可能会影响你结婚的心态。

但是,陈律师始终倡导的婚姻观是:不要以外在物质条件作为结婚的决定性条件,重要的还是在于双方的“三观”是否符合,是否有真感情。


具体而言,如果男方婚前按揭买房,自己出首付款,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款的,在法律性质上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女方有权主张婚后共同还款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的补偿;如果婚前按揭买房是由男方父母出的首付款,且房屋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婚后也由男方父母来还款的,那在法律性质上就是属于男方父母的房,只不过是男方父母自愿将其名下的房提供给夫妻俩免费居住和使用。女方所能期待的利益只能是男方作为继承人时继承其父母的遗产,而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女方在离婚时有权主张分割。


陈律师认为,要维系好一个健康可持续的婚姻家庭,不能将希望寄托在外在的物质条件上,如果双方是因为物质条件而勉强维系在一起,那这样的婚姻也是没有质量的。所以,对于女方而言,选择一个结婚伴侣还是要看重双方在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契合度,感情基础是否牢固等。在结婚时男方愿意将房屋作为彩礼的行为应当看成是一件锦上添花的事,而非决定性的要件。如果把房屋当做决定性的条件,那就本末倒置了,从男方的角度来看,也会感觉很不舒服,会觉得女方是冲着房屋出嫁而非男方本人,这样的婚姻从一开始就带有交易的性质,是不利于维持一个长久和谐的婚姻家庭的。

这个问题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关于房子要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二是是否要结束,则涉及到情感的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婚前买房在不同的情形下,财产的认定是不同的:婚前一方出资并登记在出资方的名下,此时,房屋归谁?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若婚前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此房屋就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若日后感情不和,走到离婚的地步,此房屋不能进行财产分割,而是归登记方也就是出资人所有。若结婚后双方共同承担房子的贷款部分,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房屋的归属权问题,协商不一致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另一种情形是,婚前一方出资,但房屋登记在双方的名下,此时,房屋归谁?根据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不管何人首付,不管实际出资者是何人,除非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否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一人一半。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也可以适当多分。

因此,男方婚前按揭买房并登记在父母名下,婚后不需要还贷款的情况下,此套房屋归男方父母所有。

从情感角度上来看,我们倡导自由、民主的婚姻观。两人结合,是否结婚,物质条件是基础,但不是判断双方结婚的标准,是否结婚,还是应该看俩人情感,三观上是否契合。如果仅仅是因为物质条件将两人连接在一起,这样的婚姻既不牢固也没有质量,也不利于以后的婚姻家庭生活。

就个人来看,男方父母给女方买了一套房屋作为婚房,既不需要女方付首付也不需要还贷款,男方的这种做法对于女方来说也没有什么损失,对女方婚后的生活也有一定的保障。

2023-09-18

法律上,这么做当然没有任何问题,毕竟自己的钱买房,想按揭还是全款,写谁的名字都是自己的自由

但是作为女方纠结,也理所当然

类似情况,女方应注意的细节

虽然我一直不认为男方就应该有买房的义务,尤其男方父母本身更没有义务买房。

但是抛开安全感而言,这样的做法就代表

第一,房子首付虽然男方出得,但是写自己父母名字,就代表钱属于赠送给父母,房子完全属于男方父母

第二,虽然按揭说的,不让你们还贷款,看起来的确,作为女方,没有出一分钱,和这个房子没有任何关系也是理所当然。

但是很多人忽略了婚姻是两个人一起生活,那到底能不能做到这个房子完全不需要儿子儿媳支付贷款呢?

个人认为,女方很难逃脱帮还贷款

为什么我会这么说

第一,这种承诺,没有任何意义,不用还贷款,到时候让还,反悔有后果吗?没吧

自己儿子偷偷补贴自己父母还贷款正常吧,明显自己老婆没办法断绝

很多人会说,就当作孝敬自己父母,又怎么样,但是婚后生活就是一起,财务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这种单方面私下补贴其实很不公平

老公钱补贴父母了,家里开支是不是女方自然而然会多补贴一些

第二,为什么我认为很可能最终儿子会补贴父母

因为如果其父母家境非常好,那么就肯定是自己出首付写自己的名字。而不是儿子出首付写父母名字。

此举明显是防备女方离婚分割房产,真有实力,最好的不是婚前全款买房写自己名字或者父母名字吗?

可见,如果到时候按揭下来,房子每个月贷款怎么还,其男方父母还了贷款有没有钱生活,作为女方都应该调查。

否则到时候就容易成,你紧巴巴过日子,然后男方把钱私下给父母补贴生活,因为父母钱都拿去供房子了。

然后离婚时,房子还和你没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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