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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中央政法委、公安部重磅发声:绝不放过任何一个人渣!你怎么看?

针对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中央政法委、公安部重磅发声:绝不放过任何一个人渣!你怎么看?
2023-09-18

各位国民,各位父母,如果这9岁女孩是自已的亲生孩子并遭受这畜牲不如的王牲畜猥亵,毁掉了她幼小的心灵和她一生的自尊和清白……,您恨那王畜牲吗?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都难解亿万民众的心!!!因此,强烈要求政法机关坚决判处王振华的死刑,不能缓期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个人全部财产收缴纳入国库,并用一部分钱财赔偿给这9岁女孩(由监护人领取)

刚开始几天,我还一直在想,这么大的上市公司董事长怎么可能做出这样肮张之事呢?怎么这么不懂事呢?那么看到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公安部、中央政法委等重磅发声,原来真的是董事长不懂事,而且是非常地肮脏龌龊!

为了自己的一点好奇,为了自己的一点发泄,竟然对一个天真烂漫的的9岁女孩下如此毒手,真是泯灭人性!

因此,强烈要求政法机关坚决判处不懂事的董事长死刑,不能缓期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依法赔偿受害人,赔偿股民全部损失,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缴国库!

头条的“头友”们,你们怎么看!欢迎留言!

同感的请点赞!


2023-09-18

王振华的兽行,击穿了道德的底线,不管他的外衣多么华丽,身份地位如何辉煌,从他犯下恶行的那一刻起,就注定要被打入地狱的最底层,它将永远的被钉在耻辱柱上,没有任何一丝一毫可以为其开脱的理由,过往的辉煌越灿烂,越是证明了它行为的不堪和罪恶,对于这样的人渣,即便打倒在地我们也要踩上一脚。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王振华那些曾经以公益之名的行为,越发觉的可笑和无耻,一个人前衣冠楚楚的王伯伯,原来是一头披着人皮的恶狼,光鲜亮丽的背后,是被世人所不容的极致大恶。

截至目前,王振华的行为到底有多恶劣尚不得而知,让我担忧的是,这个9岁的可怜女孩,应该不是王振华的初次之为,特别是它和周某的犯罪链条,绝非首次。它们应该有一条已经非常娴熟的操作伎俩,而且王振华的这种恶俗,也绝非今时之日才形成的。那么我们不禁要问,还有没有其它的女孩受过伤害呢?如果有,那么数量是多少?她们的年龄有多大?这一系列的疑问,让人越想越可怕,越想越愤怒。

王振华,一个资产逾3000亿之多的上市公司董事长,其行为实在让我们难以想象,这个虚伪的天使面具下,居然隐藏着如此可恶的魔鬼面孔。我认为,对于王振华的行为,绝对适用最严苛和残酷的处罚。

2023-09-18

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猥亵九岁幼女,至其阴道撕裂,构成轻伤。

猥亵、强奸案报道后,我感到震惊,感到愤怒。他披着光鲜的外衣,带着众多的头衔,却干出了击穿道德底线的兽性,让人不齿。

中华五千年的历史告诉我们,在抵御外辱的战乱中,在抵御自然灾难面前,人民都挺身而出,保护老人,保护妇女,保护儿童,他们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他们,留给了弱小的老人、妇女和孩子,把死亡留给了自己!中华民族就这样的延续了下来,直到昌盛的这个时代!

而今他却猥亵了幼女,玷污了中华美德,跨越做人的道德底线,强奸了民意,此情此景让人愤怒!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我们的希望,践踏蹂躏了儿童,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猥亵、奸淫幼女,罪上加罪,人间恶魔必受严惩。

如何看护好孩子,特别是幼小的女童,使她们免受伤害,是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不能有侥幸心理。女孩受到身心伤害后,母亲要在以后的生活中慢慢的沟通,逐渐抚平女孩心灵的创伤;父亲要在生活中显示坚强的性格,孩子心灵需要注入阳刚之气,孩子在成长中忘记过去,开始新的生活。

愿家庭和社会看护好孩子,让法律来保护好孩子。


2023-09-18

上海政协今天撤销了王振华政协13届委员,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在媒体上发声。说明正义之声,法律之剑还是还原本来是属性,还原人民性。王振华的恶劣之行,不光在于其行为的本身,其实更为恶劣是披着政协委员与企业家的外衣,打着爱护儿童的旗号,背地里确干着严重违法之事。况且是九岁女童,这在历史上与人类历史上都是不耻行为。这种行径是严重的摧残人类基本的法律道德之底线。

特别是你拥有了金钱,就可以恣意妄为吗?王振华你是上海政协委员,你应该知道你的行为的恶意恶行带给女孩子,带给女孩子家庭,带给这个社会的影响,是罪恶滔天的恶性。应该讲不就是认为你有了几个金钱,其实如果没有改革开放没有国家政府的支持,其实你将一事无成。企业家特别是上市公司是国家政策支持的结果,是投资者拿出自己的养命钱供给你,可是你却恩将仇报。特别是更为恶劣的是你一个57岁的人,这么做的后果你应该是知道的,所以你被打击是自食恶果。

这次国家有关部门能够及时站出来给予媒体,公众一个明确的态度,值得尊敬与称赞。说明正义法律还在,还在守护人民生存的空间。值得庆幸,值得慰籍,人民利益还是有其保障的,是不幸中的万幸。




2023-09-18

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猥亵9岁女童一案,直击人类的道德底线,可谓是群情共愤,天理难容,如此卑鄙、无耻、下流、罪恶的行径,难道是一个正常人能做的出来的吗?白岩松在《新闻1十1》里气愤地评论,这种人即使在牢里的犯人中,也是最下等的犯人,属于晚上只能睡在马桶的边上的人,我说,睡在马桶边都是便宜他了,就应该让他睡在马桶里才解恨。

目前,此案受到中央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已重磅发声,王振华和拉皮条的周女士也已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拘,相信必定会查个水落石出,所有的犯罪嫌疑人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我只想说,你真以为王振华会睡到马桶边吗?反正我是不信的,王振华可是名下有200多家公司,对外公布的资产达3000多亿的大富豪,3000多亿可不是3000多元哟,一旦风声过后,即便是坐牢,也是牢房里的座上宾,我不说狱警,就说那些犯人,还不个个唯命是从,人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就到鬼推磨的时候了,要不想使鬼推磨,现今对他的审判,就必须是从财产到刑法双管齐下的惩戒,我认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他这类犯人是不适用,就必须一棒子打死,使其永无翻身之时。

猥亵、性侵女童是一种心灵极其扭曲的行为,他的心里必定是阴暗的、丑陋的,我就不相信,他在台面上的事都是正大光明的,合理合法的,我恳请公诉机关引起重视,不能仅仅调查、起诉猥亵罪一事,而应该从其发家史同步深入调查,即然他被金钱烧的利害,那就让他在金钱的燃烧中彻底完蛋,不是有一句“要让其灭亡,先让其疯狂吗?”,就让他在这次疯狂中,彻底灭亡。

谢谢阅读

中央政法委官方网站和微信,经常对于一些负面新闻和丑恶现象做点评和谴责,我是特别喜欢他们发表的东西,非常有正义感,有时候甚至尺度有点大,用词非常尖锐,但是,就是喜欢这种风格,特别是针对王振华这种人渣中的战斗机,禽兽不如,人面兽心和披着羊皮的狼,他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必须严厉谴责。

先来看完看政法委的内容:

丑恶之上,无论掩盖多么华丽的遮羞布,都一定会被坚决扯下。   

3日下午,上海当地媒体曝光,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猥亵9岁女童。晚间,上海普陀警方通报,“王某某”等二人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刑事拘留。当夜,新城控股发布了更换董事长的公告,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4日,新城控股开盘一字跌停。

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如果还装作不知道上海警方说的“王某某”是谁,于情于理说不通。上市公司董事长、资产千亿富豪、企业家、慈善家……一系列华丽的名头下可能埋藏的龌龊勾当击穿道德的底线,即便只看到警方通报中的严谨措辞,也让人不免想大喝一声:   

王某某,你好大的胆!

保护幼小甚至都算不上“美德”,而是本能,不仅是人类,就算豺狼虎豹也概不能外。把孩子当做玩物行下流龌龊之事,违天理人伦,说一句禽兽不如,不过是陈述事实。任谁都知道猥亵儿童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这严惩的来源,正是因为这种行为不仅伤害孩子,更挑战整个社会的伦理底线。   

谁挑战这个底线,不论是披着羊皮的狼还是画着人皮的鬼,定要将他打回原形——这是常识,更是共识!司法机关从未有一刻放松过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从严惩处”四个字,是白纸黑字的明确要求……

内容比较多,看完中央政法委发布的内容,解气,评论的好,骂的好,公安部也对此事做了评论,也是骂的好,有上面的声音,我看这一次,王振华这个禽兽不如的东西,不是死刑,至少也得是无期徒刑。

我个人建议,对于这种毫无人性、人面兽心的东西,敢于向幼儿伸出黑手的,必须重判,像王振华这种严重的,直接死刑,因为他不配活在世界上,不配做人,那么,就让他消失吧,不要搞什么死缓或者无期徒刑了,这种人渣,留着继续祸害别人吗?从重处理,最好办法就是让他消失。

只要是敢于猥亵强奸未成年人的案件,应该加大处罚力度,起点就是死缓,大多数性质比较严重,应该死刑,因为这种人,是没有人性道德,内心太坏,估骨子里就非常坏,非常邪恶,留不得,也没有必要留,死刑最好。

2023-09-18

新城控股董事长猥亵九岁女童案,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就这个个案分析问题,这是王董事长第一次这样吗?没有证据,我不敢乱说,但我是不相信这是第一个,因为一个人的心理变态是有过程的,不知道,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会不会还有受害人出现。

从我个人角度讲,我对这个问题也是充满矛盾的,既希望有又希望没有,希望有,这是重罪,可以严惩凶手,也会为那些受害人报仇雪恨,不希望有,就是不想我们还有孩子受害,每一个受害者,都是一生的悲剧。也希望有受害人勇敢的站起来,尤其是可能接受了私了的人,也要站出来,为孩子讨还公道,让恶人受到应有惩罚。

现在我们猥亵强奸的案件似乎有上升趋势,尤其是未成年受害者,那么带给我们思考的问题是,现有的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的震慑作用有限,是不是应该有新的作为来预防这类犯罪,是不是要考虑一下有些国家实施的化学阉割法,我觉得可以考虑这个问题。

2023-09-18

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说得特别好!把黑手伸向孩子的,这就是人间渣滓。对于人渣,根本不需要打马赛克,根本不需要用王某某代替。王振华,这就是一个应该被钉在耻辱柱上,遗臭万年的角色。

王振华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大多数人忍受的底线。一个快60岁的老家伙,是怎么可以把黑手伸向九岁的孩子,到底用了怎么样的手段造成孩子撕裂伤。禽兽不如的行为绝对担得上人渣二字。这种人还是直接终身监禁的好。

今天看到上海和无锡的一些律所已经在召集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准备集体对新城控股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了。我们主张不放过一个人渣,自然是除了追究刑事责任以外,在经济上也不能便宜了他,免得有几个臭钱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这让我不禁想起了前一段时间河南开封那个被判处死刑的老板赵某,同样的强奸幼女祸害孩子,同样的身家不菲,同样的下场。

2023-09-18

这种恶魔必须判死刑,没收他全部财产,上缴国库,57岁残害9岁女童,古今罕见,令人神共愤,若不判死刑,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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