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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印林涉嫌犯罪吗?要负刑责吗?

邱印林涉嫌犯罪吗?要负刑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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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邱印林心里现在很矛盾,一是面对桃李满天下,有的学生甚至当了大学教授的这些学生很难展示自己的正面形象。二是由于自已对女儿的弱爱对苟晶造成的伤害天地良心受到社会的一致谴责,而且必将接受党纪国法的制裁。总结:做人做事没有后悔药,做好人就不要以权谋私,做善事就不要坑害别人。

2023-03-24

安排自己女儿顶替苟晶的邱老师好像觉得自己根本没有犯罪似的,或者是他觉得自己年龄大了,法律管不了他?如果这种能都能逃脱法律的制裁,那公平正义何在?

看到有网友爆料80多岁的邱某某开始提着礼品到苟晶家意欲私了的消息。有网友表示,有网友说如此老师为何还苟且人世间?无论是绝望、殉难、还是羞耻,苟且人世间与罪恶感无关。他们只是活着没有什么盼头了,而非是觉得触犯了某种法律、规则而产生了罪恶感。

比如,这位邱老师至今仍不认为为安排自己的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是一种“罪过”。他在确凿的证据下还在私自寻觅,而不是主动接受法律处罚,但在他的心目中只是觉得“运气不好”、“倒霉”而已。他甚至认为,如果使用胁迫和诱惑,说不定还可以让苟晶闭口,他可以继续炫耀自己的“处处专业”和潜在影响力。

说到这里,各位网友可能会觉得这位老师不知道羞耻。当你这么想的时候,实际上就意味着你没有罪恶感?因为你不知道如何归类这种没有罪恶感的人和行为,无意识的行为把违法行为变成了一种“无耻的道德行为”,也就是说,我们很多人都有,我不知道什么是“犯罪”,没有“罪恶感”。

应该涉嫌犯罪,一旦被定罪,当然要负刑责。但我国刑法针对80岁以上的罪犯,除非是严重犯罪,才收监执行。

2023-03-24

邱印林伙同一个庞大的团伙,从毕业学校、考场、到录取学校,到调取档案的各个环节,都紧密联系,做的天衣无缝。

这是团伙犯罪啊,在古代,比如清朝,是要杀头的。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犯了什么事倾家荡产?

就是因为鲁迅的爷爷,为鲁迅的父亲周伯宜还有几个子侄能中举人来贿赂考官。

结果,鲁迅的爷爷被判处斩监候,也就是死刑缓期执行。

鲁迅的爸爸周伯益非常悔恨和害怕,如果不是自己无能,考不中举人,怎么能让父亲去行贿呢?在自责和恐惧中,鲁迅的父亲一病不起,呜呼哀哉!

周福清不是一般人,是正经八百的翰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下面就是周福清的匾。

就算邱印林已经八十岁,无法坐牢,也要有其他的严肃处罚。

除了邱印林,他的团伙里还有谁,那些人恐怕都不到80岁,恐怕也不止做了这一次吧,是不是已经形成了产业链,应该一查到底!

2023-03-24

如果苟晶举报的材料,经调查机关调查属实,邱印林应该涉嫌犯罪。

顶替他人上大学,不仅仅是高考不公的问题,而且是盗取他人脑力劳动的成果、摧毁一个人的前程和梦想、严重破坏高考秩序的犯罪行为。

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劫走了他人的人生,其危害性跟拦路抢劫没有什么两样,可以称得上是教育上的黑恶行径。朗朗乾坤之下,冒名顶替上学,招摇过市,目无法纪,从上大学到大学毕业,再到就业上岗,都是用真苟晶的身份进行行骗,一路下来可谓全是诈骗的伎俩。

综上所述,如果邱印林确实经过黑箱操作,让女儿顶替他人上大学,那么他首先涉嫌诈骗罪。当然,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事儿,苟晶所在的学校,被录取的学校,有关招生考试的教育主管部门等单位都必须“一条龙“地提供“便利”。因此这里面的其他共犯还涉及到行贿受贿、伪造公文和证件、渎职等罪行。这些罪行在此不再论述。

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是团伙犯罪,对邱印林和他的女儿来说,最主要是涉嫌诈骗罪。

邱印林现在已经80岁,如果依法判刑,很可能不会入狱服刑。但是他的女儿是逃不过刑法处罚的。

目前对冒名顶替苟晶的案子还在调查之中,我们期待真相早日水落石出,让恶人得到应有的惩处。

这里是百姓茶馆,感谢您的阅读,欲知更多百姓心语,欢迎经常走进百姓茶馆。

2023-03-24

其实负责任的人不会回答假设的问题。因为一切都没有证据支持。但是,可以回答一些表面的东西:

结合以往案例,冒名顶替上大学一般要经历获取受害者身份信息、更改顶替者户籍信息、获取受害者的档案、拦截受害者录取通知书等多个环节。这其中,核心在于伪造或变造顶替者身份信息,属于伪造、变造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明显违法。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冒名顶替上大学,往往还涉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贪污腐败、滥权渎职、招收学生的徇私舞弊等。

关于滥权渎职,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行贿受贿,刑法第八章也作出一系列规定。

关于招生学生的徇私舞弊,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毫无疑问,邱印林涉嫌犯罪!如果是在古代,他或许会凌迟处死。要负刑责也只有监外执行了,他已经77岁了。

这里涉及不止邱印林一个人,各科任老师知道吗?教育局知道吗?派出所知道吗?

很明显,有一条利益链,主犯为邱印林,其他均为从犯。

邱印林是优秀班主任、市十佳教师、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他的荣誉后面,又有多少人失察?涉及面太大了。

尽管邱印林在教学上是一位优秀的老师,但他德才不兼备,为了一己私利,做出了伤天害理的事情,真是可悲、可怜、可恨、可耻!

为什么会这样呢?一好遮百丑!因为邱印林教学了得,学校、教育局自然对他网开一面。类似邱印林的情况,几乎每个学校都存在,一切为升学让路。

成绩上去了,万事好说!师德算老几?

@英雄拒绝黄昏 也教过几届毕业班。校长整天和你唠叨的就是保证升学率,其他吗,校长可以睁一眼闭一眼!

邱印林教的是重点班,学校吃粥吃饭就靠他,邱印林自然成了学校的宠儿。他之所以敢胆大包天,学校、教育局都脱离不了责任。

对邱印林有两种判法,一是上道德法庭,直接打入十八层地狱;二是司法审判。

早知今日, 何必当初!邱印林现在活着比死还难受,活该!

2023-03-24

邱印林涉嫌犯罪吗?要负刑责吗?

直接说邱印林,可能有的人不知道吧。但最忌这个事件大家肯定都听过,就是苟晶两次高考被冒名顶替事件。苟晶于1997年参加高考,班主任的女儿顶替其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苟晶的这个班主任便是邱印林。

但是真要到犯罪上,这个行为确实也不太好界定。但因为冒名顶替,必然涉及到虚假身份信息等等,那有可能因此涉及伪造身份这一犯罪。至于网友所说的诈骗或盗窃,这个从犯罪构成来说,想要认为为这个罪名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另外,这个还涉及一个法律障碍,那就是刑罚的追溯期限。这个事情是发生在1997年,至今已经超过20年。若按照刑法规定的追诉期来看,涉及的伪造身份证件犯罪也早已超过追溯期限。

当然,因为老师属于事业单位人员,对于这些人员我们可以对其减少退休待遇,甚至是取消退休待遇。不过苟晶的班主任现在已经超过80岁高龄,不管是行政上的处罚,还是刑事上的追责,对其来说可能意义都不大。当然,其女儿作为冒名顶替人员,因此获得的学籍可能被注销,学位被被收回,还有可能因此被工作单位开除等等。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苟晶确实本身属于人才。虽然最后没有能够上了自己本应考上的学校,但凭借着个人的能力和自己的努力,现在也过得相当不错。而冒名顶替的人员,现在也就是学校后勤的一个工作人员。但是,网友爆出了苟晶那班的同学,大多数人取得的成绩也是相当不错。试想,若是苟晶没有被冒名顶替,凭借其能力和机遇,或许取得的成绩以及能为社会作出的贡献就更加的大。

2023-03-24

最近高考被顶替的事件曝光,又有无数相似事件重新翻出来。每个案例的背后都意味着一个学子的梦想被剥夺,甚至是人生遭遇毁灭性的打击。而对于山东女子苟晶来说,同样是高考被顶替的受害者,但是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更令人气愤。

6月22日,山东人苟晶在网上发帖称,自己1997年和1998年连续两年高考被顶替,她已经确定97年高考是被当年班主任暗箱操作,让自己的女儿顶替了她去上了大学。

在2003年,自己的孩子刚满一岁的时候,她收到了当年班主任老师的一封手写信,得知了当年的真相。

在信中班主任老师写道,因为自己的女儿太过愚笨,成绩太差,所以不得已只能顶替了苟晶的名字和成绩上了大学。字里行间都是对于苟晶的歉意和忏悔,但是却没有提及对苟晶做出的任何具体赔偿。当时的苟晶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写了投诉信,但是直到今天也没有得出答案。

冒名顶替上大学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受教育权等很多合法权益,而且冒名顶替肯定牵扯到档案造假,这本身就已经构成犯罪了。

农家子弟何止十年寒窗苦读,就指望着金榜提名改变自己跟家人的人生,最后还被人冒名顶替,心情肯定非常悲愤,希望冒名顶替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网友提供一张清晰的山东济宁市实验中学 1994 级一班(1997 年毕业)学生表,班主任赫然是——邱印林!

按照规定,邱印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冒名顶替他人的高考成绩,这不但使违反了国家法律,也违反了党纪,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但是由于现在邱印林现在已经是一个八十岁的老头子了,我国法律规定,年满75周岁的人犯罪时是不负刑事责任的。

那么邱印林利用手中的职权冒名顶替她人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马?

答案是:要。

虽然我国有明确规定,但是也规定了是如何犯罪,以及犯罪的性质。

根据刑法的最新规定,即便是年满了75周岁,但是由于是故意犯罪的仍然是需要给与处罚的,只不过处罚的力度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其实,就目前邱印林的行为来看,处罚是一定一定少不了的,因为这明显就是一起故意的犯罪,在明知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并且还是违反了党纪党规的情况,仍然做出了这样的决定,这就是十分自私自利的表现了,。

而且邱印林在做出这样的事后,如果东窗事发,这个白发苍苍的老师也并没有直面自己的错误,反而是千里迢迢的跑到浙江找上门,希望能够与他的学生私了这件事。

要知道这件事背后可不止一起,里面有着庞大的黑色利益,对于这种情况一定要加以严惩,并且给那些被顶替者一个交代。有可能就是因为一次高考就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这件事不会这么简单的就私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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