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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的法律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欠条的法律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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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普遍记住了欠条“二年”过期这么一个概念,其实,按照最新的法律规定,欠条有限期已经改成“三年”,也就是诉讼时效变成了三年。

1、先说欠条:如果欠条上已经明确写明具体还款期限,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三年债权人还没有主张过权益,则有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但是如果欠条上没有明确写明具体的归还期限,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时效。时效依然是三年。

2、再说借条:与欠条类似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借条。这两者通常在现实当生活当中被人们当做一回事,其实这两者是不同的债权凭证。

如果借条没有写明具体的还款期限,借款人是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偿还债务,而诉讼时效是从债务人主张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 这一点特别要注意,是与欠条有所不同的。

3、除此之外,假设借条的债权人一直都没有要求债务人还款,则该债权的最长保护期限是20年。在这20年之内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要求债务人还款,但一旦要求开始还款,则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2023-03-04

生活中,不可避免会出现资金周转不开,别人找你借钱的事情,如果钱不多还好,钱多了,总需要写个借条或者欠条。这时候不少人尤其是选择性疑难综合症患者,就会纠结了,到底是写个借条,还是欠条呢?这两者有区别吗?

首先我们来简要说明下,借条和欠条的区别。首先用两个范例展示给大家看。

借条:

欠条:

除了样式不一样,那么从法律上有多少影响呢?

从诉讼时效上来说: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首先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都从还款期满时计算。

但没有约定还款期的

欠条的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计算,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的次日起两年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而借条,出借人随时都可以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是从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债权人应该在借款事实成立的20年内主张权利。

举例说明:

小红找小明借款了3万,小红给小明写了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过了两年以后,如果没有产生其他特殊事由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等情形,等小明有天突然起诉要求小红还款时,小红想赖账,不承认,小明想起诉,但这时候法院在查明后,就会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也就是小明没办法告小红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但如果当时小明给小红写的是借条,也没有约定还款日期。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依然过了两年以后,小明让小红还款,小红赖账,但这时候,诉讼时效就才刚刚计算,而且有整整20年,小明都可以用借条的事实依据来起诉小红,让小红还钱。

另外:借条可以直接的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的是欠款关系。借条肯定是对方欠了你的钱,但欠条则不一定是借了你的钱。

也就是说,借条形成的原因就是特定的借款事实,但是欠条是基于多种事实产生的,比如因劳动,买卖,承办经营合同,损害赔偿等。

所以在法庭上,如果是借条,借条持有人只需要向法官简单地陈诉借款的事实经过。

但欠条持有人,就需要向法官陈诉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抗辩、否认。持有人就必须向法官更详细的陈诉欠条形成的事实。

你好,作为一名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如下。

1、欠条的诉讼时效,现在是3年时间,以前是2年时间。

2、诉讼时效,就是指欠款超过3年,债权人一直没有向债务人主张债务3年后再起诉到法院,丧失胜诉权,官司打不赢了

3、如果债权人在3年内起诉了,或是在3年内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或是债务人同意偿还债务,只要有这样的证据,诉讼时效中断,仍为新的3年。

4、每中断一次,诉讼时效就重新起算,都是重新计算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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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4

1.首先看欠条上是否写明了还款期限。如果写明了还款期限,则债权人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年内(民法总则施行前为两年)向债务人(欠款人)要求还款,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超过期限的,就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起诉后被告提出时效抗辩,法院经查明确超过时效的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此时原告的利益将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不再受法律保护。

2.如果欠条没有写明还款期限,则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钱,理论上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但如果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或债权人给予的宽限期到期后,债务人仍不还钱的,此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债权人要在时效期限内再次要求还钱或起诉。

3.如果欠条行成后,债权人一直没有要求债务人还钱的,欠条的法律效力将受到20 年除斥期间的限制。即自欠条形成之日起,超过20年都没有要求过债务人还钱的,20 年后法律将不再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此时的法律后果是法律不再强制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不是欠条本身失效了。

2023-03-04

【律师点评】有效期有两个:3年、20年!但是请注意!拖的时间越长?拿钱越难!抓紧!

大家关心的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来说叫做“诉讼时效”。讲白了,就是多长时间内,法院管这个事情。借条、欠条的诉讼时效有2个,一个是3年,一个是20年。但是总体来说,如果借款已经2-3年没还了,还是抓紧时间催讨吧,否则要不回来了。

欠条有时效:3年?20年?怎么分?

法律有效期,其实这个并不严谨,因为一直是有效的。大家的意思我也明白,其实是想问法律保护期有多久?也就是告到法院,法院会判决胜诉的期限是多久?这个确实有区别,得分情况来看:

1、写明还款日期?3年

写了还款日期,法律保护期就从还款那天开始算,一共3年。3年内起诉的,一般都会判决胜诉。

2、没写还款日期?20年

如果没写还款日期,那么法院可能就会认为你们双方没有约定啥时候还钱。这个时候,只要你在钱借出去后20年内,跑到法院要求还钱,都是可以的。(因为他没办法给你算3年了嘛)

3年?20年?别拖!2年就该起诉了!

遇到拖欠问题,大家总想着,有效期多久?感觉催讨不好意思?其实这想法很不靠谱!为啥?我给大家说一下:

欠钱无外乎分两种:1、欠的不多。2、欠了很多。欠不多,不还?这叫信誉问题。你指望他未来还你?欠很多,不还?这叫债务问题。拖得越久,他越没钱还你!

所以说,虽然法律挺宽容的,给你3年,给你20年。但是如果你想把钱要回来?别墨迹!小心把这笔钱拖黄了!根据经验来看,欠款差不多2年,就该起诉了。拖得越久,钱越回不来!

想起诉?对方没钱怎么办?

很多人不想起诉,一是怕麻烦,二是怕胜诉后没钱。这里我告诉大家:对方会不还钱,只跟他感受到多大压力相关。起诉、强制执行只不过是制造压力的手段,如果你没别的办法给对方制造压力,那么不妨试试。

说到这里,请你想想这个问题:你把一笔钱借了出去。1年没还,你不催。2年没还,你也不催。他会怎么想?对!他会觉得,不还你也无所谓,你也没把这个钱当回事情,那就拖着呗。你一不催、二不闹、三不上门、四不起诉,他不还钱,安生日子照样过,还了钱自己口袋里反而空空如也,干嘛还?

【全文总结】别想着3年、20年啥的!抓紧催他!你不给他压力,他根本没还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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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4

有效期,在法律上就是诉讼时效。按《民法典》规定,现在诉讼时效是三年。对于民间借贷或其他民事纠纷来说,原则上适用三年诉讼时效规定。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过,这里主要的问题在于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按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从权利受到侵害开始计算。从借款来说,权利受到侵害那就是应当还钱而没有还钱的时候。所以欠条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与欠条的出具时间、是否约定还款时间等等密切相关。

若欠条约定还款时间,那从还款到期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若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或多或少争议。有的认为应当从欠条出具之日起开始计算,有的认为应当从债权人主张还款之日开始计算。而从实践来看,认为欠条的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还是被多数律师或法官所接受。因为不少人认为欠条是债权人主张债权之后,债务人出具的。所以欠条本身就包含追讨债务的情况。

个人认为,这个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当根据欠条出具的时间点具体情况来确定。若欠条的出具时间是在借款时候,那这时候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债权人主张还款之后开始计算。若欠条的出具时间是在借款以后,那这个时候的诉讼时效则应当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

对于借贷纠纷,当事人还是尽量规范一点。现在很多人,甚至是法院都有借条范本,可以参考这些范本来签订借条。另外,一旦对方没有按约定还款,那还是今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避免因为拖拉导致超过诉讼时效或其他问题。

2023-03-04

欠条的法律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所谓的“诉讼时效”。按照最新的法律规定,欠条的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为三年,最长为二十年。

所谓一般情况为三年,指的是如果欠条承诺了还款期限,从约定时间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三年。

所谓最长为二十年,指的是诉讼时效会因为一些情形发生中断(例如债主主张权利等),每次中断,诉讼时效都会向后顺延,但是顺延的时间,不超过从约定还款时间或借款时间开始计算一共二十年的时间。

还款

以下举例说明这个问题:

某甲2020年12月1日欠某乙现金一万元,承诺一年内还清,最晚2021年12月1日。

1、这样的话,一般情况从2021年12月1日计算,最多三年是某甲有权通过诉讼要求某乙还款的期限。

2、某甲2022年通过微信要求某乙还款,某乙答应近期还款,以后又催了几次,则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催款向后顺延3年。

3、某甲以前催过几次,但是某乙在2022年10月1日明确表示拒绝还款,则某甲可以通过诉讼主张还款的期限从2022年10月1日起计算三年,今后不再延长。

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先来看一下什么是欠条。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凭证。比如,你去商店购买100元的商品,由于你身上只有80元现金,你给商店出具的欠商店20元的单据就是欠条。

欠条法律有效期应该是指的欠条的诉讼失效。这里分两种情况,如果欠款人在欠条中明确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就行还款日期期满之日起起算,诉讼失效为三年。比如,欠条于2020年11月11日出具约定于2020年12月12日还款,那么三年的诉讼失效就从2023年12月13日起计算。

但是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约定诉讼失效,那么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本身在法律上视为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比如,欠条于2020年11月11日出具,那么诉讼失效从2020年11月12日起计算。

但是借条则不同,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因此,分清楚到底是借条还是欠条非常重要。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关注并私信我,我会尽力解答。

对这个问题,网上很多人都是以讹传讹,履行期限不明的欠条只有3年诉讼时效?不要再被误解了

相信很多人被人宣传过,欠条不同于借条,欠条如果写明还款日期,是有诉讼时效的,是3年(2017年10月1日刚刚生效的《民法总则》把诉讼时效从2年变为3年),那么这句话对吗?我的回答是对了一半。

首先我们看关于欠条的两个最高院批复:

1、《法复[1994]3号》,标题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其全文内容如下: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2、《 [2005]民二他字第35号》,标题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受人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向出卖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其全文内容如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5〉1号《关于买受人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向出卖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你院报告所述情况,冯树根向广州市白云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农业公司)购买农药,双方并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也无证据证明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期限进行约定,因此,该合同属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本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白云农业公司向冯树根主张权利时起算。本案不符合法复〈1994〉3号批复适用的条件,故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多数意见。”

解读:

这两个批复仍然是有效的,很多人只看到了第一个批复,没有关注第二个批复。

那么,实际判决中是怎么样呢?

南京中院:上诉人黄志文与被上诉人南京江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2014)宁民终字第2772号

法院认为:关于诉讼时效问题。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黄志文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与江山公司就解除租赁合同协商一致,且张轶众出具的欠条中只载明了欠付租金、物业维修费、电费数额,双方对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故江山公司可以随时向黄志文主张交付约定费用,本案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故对黄志文认为江山公司的诉请超过诉讼时效的意见,原审法院不予采纳。

康承安与季雪华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6)苏06民终4002号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未约定承揽合同的履行期限,季雪华向康承安出具的欠条亦没有反映出双方约定了给付期限,季雪华亦没有证据证明其曾向康承安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故诉讼时效应从季雪华出具欠条时计算,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的规定。

也就是说,实际上在目前审判中,法官基本不会适用欠条的三年诉讼时效问题(当然法官可以按照第一个批复较真),在这一问题上,“实体正义”大于“程序正义”。

2023-03-04

不管过多久,欠条都是有效的,题主问的应该是诉讼时效,也就是影响到胜诉权的期限问题。

欠条的效力(有效或无效)与时间无关,但诉讼时,一份有效的欠条所载明的债权未必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这也是不少人认为不合理的地方。

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超过三年,债权也依然存在,只是有不被支持的风险。而不被支持的前提是,债务人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债务人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是什么意思?

就是如果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丧失胜诉权需要债务人主动进行抗辩。法院不能主动适用,也不能进行提示。

这种情况下,如果债务人不出来应诉,或者出来应诉了,但压根没提这码子事,那么债权该支持还是会支持。


如果债务人依法进行抗辩了,债权人怎么办呢?

如前所述,债权依然存在,只是变成自然之债。此时更多的是寄希望于债务人主动清偿——这对债权人而言十分被动。如果债务人还了,是不能再以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返还的。

超过诉讼时效后果严重,债权人应注意什么?

最简单的,自然是及时起诉了。其实三年的期限,也足够一个拖拖拉拉的债权人去处理债权了。

如果不幸超过诉讼时效,那么可以考虑采取一些措施重新起算诉讼时效,或者判断有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对这方面感兴趣的可以翻我以前关于诉讼时效的回答。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与其抨击诉讼时效制度的合理性,不如及时行权,及时定纷止争。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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