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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南京,男子逛超市打碎一瓶茅台,价值33800,如何赔偿?

事发南京,男子逛超市打碎一瓶茅台,价值33800,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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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江苏南京一男子在逛超市的时候遇到了一件麻烦事,他失手打碎了货架上的一瓶茅台酒,路过的网友称标签价格是33800元。

不过,事后超市方面做出了回应,男子打碎的茅台酒并不是价值33800元的那瓶,而是标价5280元的茅台狗年生肖纪念酒。

从现场照片来看,酒瓶碎片散落一地,打碎茅台酒的男子显得有些束手无策,拿着外包装盒在反复观看。这时,超市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并打电话问领导应该如何处置。

后来有记者询问事情是如何处理的,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达成了赔偿协议,但未具体说明赔偿金额是多少,也没有说明责任是否全部由顾客自己承担。

尽管标价是5280元,不是33800元,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像这种事情,我们每一位消费者在商超购物的时候都有可能遇到,那么赔偿责任应该如何划分呢?全部由消费者自行承担吗?商超是否有责任?如果赔偿,是按照标价赔偿还是按照进价赔偿呢?

首先,这次事件中,幸亏顾客没有受伤,如果打碎的酒瓶碎片不小心划到了男子的手或者其他部位,那么超市一方还应该“倒赔”消费者:

按照《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么贵重的酒摆在普通货架上,商品摆放安全合理与否是存在疑问的,再就是酒类属于易碎商品,商品周边应该做好安全提醒,至少应该放置警示标语。虽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超市或商场此类商品的摆放标准,但超市有维护消费者安全权的义务,如果因为商品保护措施不到位而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那么商场难辞其咎,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消费者不慎打碎贵重茅台,具有赔偿义务;超市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南京这名男子失手打碎了贵重茅台,赔偿责任是成立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当然,如果男子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可以不予赔偿,责任全部在超市一方。但显然该男子很难举证自己在此事中一点责任也没有,虽然不是故意为之,但“失手”也是过错的一种。

除了该名男子有赔偿责任外,超市一方没有尽到安全摆放、没有防护措施、没有警示标语,这些也属于过错,同样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至于双方责任比例如何划分,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根据责任主次分别按比例承担。如果达不成协商,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司法介入并举证对方有责任。

第三,应该赔偿多少?5280元?还是其他金额?

从超市的标价来看,这瓶酒售价是5280元,5280元当然是包括利润在内的价格,实际上这瓶酒在某些电商平台的售价可以低到4829元,足足有451元的差距。

那么到底应该赔偿多少呢?以哪个价格为准呢?

以超市标价赔偿是不合理的,赔偿依据应该是“市场价”,比如进价或者在进价的基础上稍微提高一些,留出一定的利润空间。以哪个价格作为赔偿标准关键看双方的协商,如果难以达成一致,可以请求当地物价部门介入估价。

我们假设双方协商后男子承担80%的责任,超市方面承担20%的责任,该酒的进价是4500元,那么男子承担3600元、超市承担900元是比较合理的。

综上来说,男子失手打碎贵重商品肯定是要赔偿的,但商场方面也有商品摆放不合理、保护措施不足的责任,也应该承担部分损失。男子在赔偿数额上可以与超市一方协商,基于商品市场价和赔偿比例进行赔偿,只要双方认可,那么赔偿就很容易达成一致了。

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诉诸司法途径,由司法裁定双方的责任。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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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5

律师来发表一些看法。

本案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根据此类纠纷的相关法律依据,超市可以请求男子赔偿。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男子的过错是肯定的,超市是否要承担一定过错责任要看当时物品的陈列情况和是否尽到提示义务。男子也可以选择从其他渠道购买相同的物品赔偿给超市。

达成和解就看双方意愿了,哪怕一块钱和解了,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与他人无关。

首先一瓶茅台33800元。市面上茅台贵的也有卖两三千块钱一瓶。发出3万来新闻的确有点夸张了。

而且像茅台这种是白酒系列。也没有说放得时间越久增加值有多大,有多大的效益。不像绍兴女儿红,存放的时间是有说法有讲究有故事的。

事后超市方面做出了回应,男子打碎的茅台酒并不是价值33800元的那瓶,而是标价5280元的茅台狗年生肖纪念酒。

既然是5280多元的纪念酒,听上去似乎也就合理一些了。

我想顾客到超市来逛,一些小过失是可以原谅的。否则按照原价赔那就有点得不偿失了。这是两个方面的得不偿失。如果超市一定要让客户按照标价这么赔的话。那么绝对会影响这家超市的信誉的。以后客户绝对会用脚投票了。

但是如果用户损坏了东西不赔的话。那超市也要蒙受损失。亏不起的。因此法律也好,社会的观感也好,前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也都是主张损坏东西要赔的。

如果能够按照成本价赔的话,还是合情合理的。由于酒是有高税的。再加上还有销售利润的考量。酒有真正的成本可能定50%,也不为过。

所以能够按一瓶市面上茅台酒的价格赔偿的话。对于双方应该都说得过去了。#新媒体##自媒体##我要上头条# #微头条日签#



















2023-02-05

9月5日,有网友视频爆料,在南京市雨花台区的山姆会员店内,一男子失手打碎了一瓶茅台酒。目击者称,这瓶茅台价值33800元。不过山姆会员商店相关负责人表示,打碎的茅台酒不是网传的'33800元',而是'5280元',他们已经第一时间和顾客协商处理,双方达成一致,至于协商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有的网友认为如此贵重的商品,商家存在商品摆放不合理、保护措施不足的问题,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目击者称,该男子打碎的茅台酒价值33800元,是拿在手上(掉落)的。如果不是男子拿到受伤打碎,那这个摆放及保护措施不合理的问题则不好认定,男子还是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外,我们对于商品的摆放其实没有严格的规定。对于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来说,我们更重要的是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只要合理摆放且不给我们消费者造成人身危险,那一般则不好追究其责任。再是参照社会生活习惯及此类事件的发生比例来看,因为摆放问题导致产品摔碎还是比较少见。特别是成年人造成此类事故更是少见。个人认为,并不是太适合以此为由要求商家承担责任。

2023-02-05

这种情况最多按超市进货价格赔偿,原因是酒不慎被打碎,但超市并未开具发票。所以即时顾客不慎打碎一瓶酒,即使负全责,对超市的损失也就是进货价的损失!

2023-02-05

个人觉得,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损坏人家的东西要赔偿,没有什么理由。该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如果商场人性话一点,就按进价赔偿,毕竟这酒也不便宜,谁也不能是故意损坏。所以大家逛商场,还是要小心。离贵重的东西远一点。

2023-02-05

如果监控证明确实是你的原因失手打碎了,那该怎么赔就怎么赔,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超市方如果出于人道主义给予优惠那要真诚感谢。如果没有优惠照价赔偿也不用道德绑架。

2023-02-05

看故意还是无意,故意打碎,事情就大了,肯定按照卖价来赔,无意的话,把本钱拿回来就算了

2023-02-05

进价加一定的利润!

2023-02-05

如果你是从货架旁走过不小心碰倒,那超市是有碰瓷嫌疑的,谁会把那么贵重的易碎品放在别人能轻易碰到的地方?如果是地面滑导致你摔倒进而碰倒那酒,那你就可以反告超市让他赔你医药费,如果是你拿起那瓶酒把玩而摔破,那就和超市协商看能不能少赔点吧,谁让你这么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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