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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对待老赖的方式,能够让老赖的生活怎么改善呢?

当今社会对待老赖的方式,能够让老赖的生活怎么改善呢?
2023-01-23

把“老赖”和破产者分离开来。

欠合理的债还合法的钱,才天经地义,“债”有很多种,“老赖”也有很多种,要区别对待。

现实中有很多高利贷从业者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干着非法的勾当。国家应该立法,把债权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分三六九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交通事故赔偿的、人身伤害等着救命钱的为第一等,优先保证,加大力度执行,必要时入刑!民间借贷无利息的第二等。有利息但不超过国家法定利率的第三等。信用卡和银行贷款逾期不还的为第四等。职业放贷人第五等,赚取的利息应当依法纳税。高利贷和套路贷第六等,借款合同无效,不仅不支持还要严厉打击!追加处罚!

总之,国家机关不能成为高利贷吸血鬼的帮凶。对于从来不缴税的职业放贷人,不应投入太多的人力物力去帮他们催收。

2023-01-23

对于真正的老赖还是要法制!比如出台对老赖的法律。如恶意拖欠每一万元坐牢一年。以此类推,十万十年!执行下来的去。并没收所有财产。还清即放出。看还有以身试法的么???

2023-01-23

谈起老赖是不按社会秩序规则做事的人,深受人们的痛恨!对待老赖就要在诚信名单上抹去,列上黑名单。不仅如此,还要在法律上惩罚,在社会活动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这样才能根治老赖不想不敢在履行事务中怠慢,使社会秩序向着良好的方面发展。

2023-01-23

我们的重点在于区分“老赖”。

有的老赖是真的没有还款能力,有的老赖是通过转移财产制造出来的没有还款能力,我们的重点在于将这个区别出来,并采取不同的对待措施。

对真正的没有还款能力的被执行人,我们有个人破产制度。虽然现在个人破产仅在深圳实施,但后面必然会在全国实施,届时可以通过破产制度实现债务清零,实现个人重生。而对转移财产的这类被执行人,我们要严格打击,追究其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2023-01-23

民间借贷案件中,确实有这么几种情况,一是带有经营性质,向不确定人群放贷,以赚取利息为目的,但只要是借贷双方自愿约定的,都应该依约兑现承诺。至于高出法定利率的利息,不合法但合理,法律可以不支持,让借贷双方自行协商(实际上,法律用应该支持,毕竟是双方自愿约定的,这就是契约精神)。

二是熟人借贷,虽有利息,但这种利息纯属感谢性回报而已,完全不同于商业经营性质。有的还是借入方求着别人借钱并许以高利息,这种借贷,不管利息多高都必须依约还清,否则会助长失信赖账行为,严重危害社会诚信。

无论哪一种情况,无须也很难分辨是否恶意赖账,只看客观结果就行了,只要欠债且没有依约还钱,就应该判刑。交通肇事罪不会考虑肇事者是否有撞死人的主观意愿。

现代社会不存在绝对还不起钱的情况,随便打个工都有几千块钱收入,除了满足自身基本需求外总有一定剩余,想还钱总能还,分期分批总可以吧,何况很多老赖本来就是以借钱为幌子行骗,以高利息为诱饵借钱,转移财产。

所谓的让老赖改善生活是个伪命题。因为,合法债权人难道就不存在生活问题?合法债权人因为老赖欠债不还,导致生意失败、工厂倒闭、家庭生活困难、无钱看病上学买房等,谁来关心?

欠债还想改善生活?不判刑就乐的偷笑了!

2023-01-23

老赖有好多种,①种就是今日有酒今日醉,充分利用国家法律上的漏洞,使他人受制于他。国家只有完善法律条款,使这样的不法商人无缝可钻。以前有很多老赖是因为地方保护主义给了他们做起了保护伞,一旦取消了地方保护主义或者由债权人一方可以向债务人申请债权方法院执行,这种老赖也就被捆住了手脚,并把这些老赖向社会公布,使他们寸步难行。老赖也就会主动偿还所欠款项。②另外一种老赖,是经营企业破产,这样的人,国家只有帮扶减免他们的债务,使其走上正途,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2023-01-23

现今社会欠钱的大爷,被欠的是孙子,国家法律对待老赖打击力度不够!过遇宽松!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別做老赖不还,逼得债主做奴孙上法院求诉,老赖受法律惩罚还债天经地义。老赖吸收教训,做人先德行,艰苦奋斗勤劳致富,先做力所能及的事挣钱,朋友助力一帮,很快有吃有穿,及时感恩受人夸!

2023-01-23

他们的日子本已逍遥自在,还怎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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