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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听了律师同学的意见后自己去起诉,败诉了能怪律师同学吗?

当事人听了律师同学的意见后自己去起诉,败诉了能怪律师同学吗?
2023-01-23

败诉怎能怪你的同学律师呢?

民事案件法官经常引用这么一句话“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既是法官审理的原则,也是打赢官司之所在。一个事实,一个法律,缺一不可,不可偏废。

所说事实靠证据说话,并且民事案件是谁主张谁举证,张小姐起诉就要准备证据。

尽管律师同学给予了咨询,因没委托律师作为诉讼委托代理人,也就是没出庭。仅仅咨询,没有委托。委托与末委托,效果不能一样。败诉了,别埋怨你的同学律师了。

因为法庭审理有法庭调查,原告要拿出证据证明被告的过错。有法庭的辩论,对证据要经过质证并且查实,才能做好定案的根据。

这时原被告双方各说各的,唇枪舌战,摆事实讲道理。有的无理辩三分,有的有理不会辩,辩的能否说到点子上,切中要害,最后的结局不一样。

看了情况介绍,我觉得这起案件涉及3个问题:

1.张小姐销售的美容产品质量,是否存在假冒伪劣问题?

销售的美容产品必须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法》第四条,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保证美容产品质量,最简便的途径是进货渠道正规,有产品合格证。有合格证就不是“假的”。

2.张小组在微信群发美容产品广告,是否违反《广告法》?

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假如美容产品广告中销售状况,曾荣获荣誉等信息,以及有关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学成果,统计资料,调研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虚构使用商品的效果的,就可认定为虚假广告。

没有虚假广告成份,就不允许被告不负责的指责。


3.被告是否构成侵犯张小姐的名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如果张小姐销售的美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存在虚假广吿问题,

而被告称产品是假的,让她拿出假的根据来。拿不出真凭实据证明是“假的”,她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必须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被告在微信群中骂张小姐为“泼妇”,构成了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揑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你有录音证据,可报警,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正因为张小姐没有委托同学律师打这场官司,没有在法庭以雄辩的事实和熟练的法律知识,说出对自己有利的话语,败诉了。

当然打官司能否打赢是多因素的,律师也不能打保票百分之百都打赢。因为法院有判决的决定权。

许多人不知道,打官司也是有风险的。即使你个人认为是很占理、稳赢不输的官司,也同样有败诉的可能。

过去,经常有亲戚朋友来询问我有关民事诉讼的问题。有的人是想让我去找法官打个招呼。招呼是不好打的,但是既然人家找上门了,我只能尽自己所知道的给他出个主意,怎样处理比较好。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法官审理案件就是要看证据的。

有时候,官司既使打赢了,也不一定达到目的。比如经济纠纷案件,法官判你赢了,对方不一定就能拿出钱来。甚至申请了强制执行,都拿不到钱。

所以,当律师的同学帮你出个主意,人家已经尽力了。用个不是很恰当的比喻,人家帮你找个对象,还能包你生儿子吗?败诉了,无论如何也不能去怪当律师的同学。如果你怪罪这个当律师的同学,那么以后你再有个什么事情,恐怕没有一个人会去帮你出主意的。

2023-01-23

不能,有三点看法。

一是立足于帮助。基于同学的情谊,接受了你的咨询,这也就是对你的帮助了,同时也告诉你打官司所要准备的基本资料。试想一下,这位律师不只你这么一个同学吧,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一路过来,不知道有多少同学,他还有同事,还有亲戚,还有家族亲人,如果都像你这样,让人家付出劳动后,你就放一边自己玩去了,你让人家喝西北风啊!帮助了你,你有资格怪别人吗?

二是没承诺打赢。只是告诉你要准备什么资料,并没有告诉你事件的法理走向,也就是说并没有说你有多大优势,更没有表达你一定会胜诉。这是败诉了,你来怪别人,胜诉了,你会不会支付个几千块钱来酬劳人家,恐怕你连“谢谢”都忘记了。整个官司的进行,人家都没有参与,你凭什么怪别人?

三是官司需辩护。官司不是这么随便一说就可以决定胜败的,它需要许多法理理念来支撑,需要对立观点发生碰撞后才能辨明是非。如果你的事实没有专业人士给你表达出来,那法律就会认为你所占据优势没有发生,也就是不存在。也许是真的存在,就是因为没有说出来,所以你会败诉。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没有聘用人家,你又何必怪别人?

2023-01-23

张小姐太聪明了,聪明人往往都会自以为是,像人格权这类案件专业性很强,证据要求比较高,即使律师亲自操刀也未必全胜。律师同学只是告诉了她基本的材料,至于如何运用这些材料那才是真正的专业技巧。没有这些技巧输了官司也很正常,输了官司怪律师同学也很正常。因为聪明人还有一个毛病,那就是自己永远正确,别人永远错误。

张小姐怪律师同学没有理据。

一、律师同学没有过错。从题干可知,张小姐只是向王律师咨询打官司需要哪些材料,王律师也只是说了打官司一般要准备的基本材料,张小姐并没有完全将案件事实说清楚,律师同学既没有了解基本事实,也没有提供实质性的法律意见,且没有收取律师服务费,所以律师同学并没有过错。

二、打官司是件专业的事,并非人人都可以做。首先,要根据案件的基本事实,确定案件的性质,即案由;其次,分析当事人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需要准确适用法律,即俗称“找法”;第三,要充分研判案件事实,评估证据是否充分,选择最佳的诉讼策略。做到上述步骤,也并非一定能赢得官司。张小姐以为打官司是件容易的事,所以非专业人士去做了专业领域的事,本是就是冒险。

三、法律具有指引功能,通俗地说人们通过法律能够知道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实施的行为有何后果,从而作出决定。人民法院的判决同样具有法律指引功能,因此,法官在作出判决时,能不能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仅要考虑当事人的事实与理由是否充分、当事人的主张或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还要考虑判决的社会效果,即这个判决能否被社会接受,对社会能否起到好的指引作用。根据题干,张小姐与业主在群里大吵,业主骂她几句就告业主,主张人格权受损赔偿。张小姐的主张,无论在情理方面还是法律方面都难以获得支持,一是张小姐在业主群里发广告与设立业主群的初衷相违背,会给其他业主造成影响,本身存在过错,二是业主群里说张小姐是泼妇固然不对,有降低张小姐的社会评价,理论上张小姐有权主张侵权,但若法官就仅凭这个事实而判业主承担侵权责任是不适当的,因为双方在吵架中用了侮辱性的语言在现实生活中很频繁,也很正常,而且该业主也不是持续性骂张小姐,造成的损失有限,更何况张小姐本身也有过错,若支持张小姐的请求,社会普遍难以接受这个判决,会导致很多吵架的人去法院起诉对方。

综上所述,张小姐的案件本身的法律风险就很大,又仅听了律师同学一般性意见就冒然起诉,败诉有一定的原因,律师同学没有过错,当然不能怪律师同学。

谢谢,被邀!不能怪了!因为最后决定权是您自己做出的!人家没拿枪逼着您!

律师的本能就是打官司,要人家打官司,鼓动人家打官司。虽然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是没错的,但是法律的武器是一开始就有的,事先防范的法律武器才是保证自己权益不被侵害的最好的武器。律师喜欢鼓动人家打官司,是因为生计、经济效益的角度考虑的。你自己没有研判能力做出的选择,只能你自己承担后果。

2023-01-23

不能怪律师同学,要怪就怪法院,为什么要给张小姐立案,不立案就不会败诉了。

2023-01-23

不能

2023-01-23

不能怪律师,律师同学又没收他钱。当事人肯定是自己去操作了,如果委托律师同学代理这个案件而出现题设中的这个结果,那么当事人要见怪律师同学无可厚非。当事人自以为懂了怎么操作的,其实实践起来还是有距离的。你同学可能认为标的额太小、不好意思收同学代理费……等各种原因没有收你费用,但出于同学情谊告知了你大概的流程,但你具体操作时出现了失误或者瑕疵,导致最终败诉。这件事可以得出以下教训: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隔行如隔山,貌似懂了跟具体实战能力是有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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