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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两人签了生死状打架,一方把另一方打死,是否要负法律责任?有什么法律依据?

若两人签了生死状打架,一方把另一方打死,是否要负法律责任?有什么法律依据?
2022-12-24

生死协议,免责约定,这样的约定在法律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

打架斗殴这些行为属于法律禁止性行为,轻微违法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依法可以进行治安处罚。若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还将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等刑事犯罪,依法应当进行刑事处罚。

一个建立或订立的基础是在违法,甚至是犯罪的行为上,原则上这样的行为是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从民事法律方面分析,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另外一个,打架或约架所签订生死状是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对于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同样属于无效行为。

所以,这样的生死状不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要赔偿,依法承担的刑事责任还是跑不掉!当然,签订这样的协议可以在对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及主观恶性方面有所降低,在对量刑或赔偿金额上可能会有作用!

2022-12-24

回答,若两人签了生死状,一方把另一方打死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因为法律不承认所谓的生死状,根据法律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签了生死状也是个人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法律法规也没有这条规定,所以是无效的,一样会受到法律制裁。谢邀。


2022-12-24

这种情况下,当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生死状是无效的约定。

从宪法的规定来看,任何人不得剥夺他人的生命,这里的任何人包括你自己。

按照现行民法总则以及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一个法律行为要具备法律效力,必须满足。1.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3.双方的约定,或者这种行为不违背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善良风俗。

合同法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这里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包含过失造成也包含故意造成。

二、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签生死状的这一种致人伤亡的,一般面临的刑事处罚可能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罪。但由于被害人自陷风险的原因,在量刑时可以酌定从轻。

2.民事赔偿责任。按照《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或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所以,即便签了生死状,最终致人死亡伤残的,就要依据刑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大概只有古代才不会承担责任吧。

2022-12-24

看到这一个问题,感觉仿佛自己一下子穿越回到了古代,因为只有在古代或者在电视剧中,我们才有可能看到生死状这种文书。我们才有可能看到在电视剧中打打杀杀,死人遍地的时候,而不用追究到底是谁把人杀死的刑事责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可以非常明确的告诉大家,这种所谓的生死状是绝对的违法和无效的!

你这里所提到的生死状,其实就是一份内容为,相互免除对方打死或者打伤自己时对方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但是这样的合同显然是无效的。

因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内容的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按照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规定,把人打死,或者打伤,显然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那么这样的责任是不能被任何私下的协议所代替或者免除的。所以即便打架双方之间签署了这样的协议,一旦一方把另一方打伤构成轻伤以上或者直接把对方打死,肯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就算你拿出双方的协议,这种协议也是废纸一张。如果这样的协议被认定为有效,那这个社会不就乱了吗?

2022-12-24

这种协议,即使是双方签字同意,也没有任何约束力,因为协议本身已经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的协议条款。

第一,《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这种所谓生死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当然无效。

第二,《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根据这个规定,类似的约定当然是无效的。

因此,即便是签署了所谓生死合同,双方签字同意,也因为违反法律规定完全无效,打人者不会因为有这样的约定而免除相应的责任。如果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应当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司法实践中,类似的事情经常遇到。例如:

领导对下属说:来了(索要货款的),给我往死里整,出了问题我负责,或者公司负责。

某甲对某乙说,你去把他整一顿,出了问题找我。

某丙和某丁签署合同,因为某丙管理现场秩序造成人员伤亡,后果有某丁负责处理。

等等。

2022-12-24

“生死状”在我国的法律效力

所谓的“生死状”,在刑法理论上来讲,属于被害人承诺。被害人承诺,又称为被害人同意,一般是指被害人允许行为人按照承诺的方式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国外的相关立法来看,被害人承诺可以阻却行为的违法性。

但是,在我国的刑事法律规范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被害人承诺的相关问题,目前为止,我国刑法中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限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不包括被害人承诺。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承诺并不能免除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成为减轻刑事责任的原因。

行为人涉嫌犯罪

两人签了生死状打架,这样的生死状,意在将自己的个人生命交由他人处分。生命是受绝对保护的,不能由自己随意处分,生命法益不属于公民个人可以承诺的对象,任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应当认定为犯罪。

签了生死状之后,一方将另一方打死,若将人打死的一方在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那么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若在主观上仅存有伤害的故意,那么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属于加重情节。

综上所述,若两人签了生死状打架,一方把另一方打死,将人打死的一方已经涉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个人的生命法益是受法律绝对保护的,即使是公民个人,也不能随意处分自己的生命;在我国刑法中,被害人对个人生命法益的放弃不属于有效的承诺,行为人按照承诺实施了相关行为的,仍然具有刑事违法性,但是在量刑时,可以酌情放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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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侵删。

2022-12-24

需要,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故意杀人罪。

老王为了让小杨泄愤,跟小杨说:这是我的车,随便砸,没事。小杨把老王的奥德赛砸个稀巴烂,小杨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老王为了塑造真男人的形象,跟小杨说:你可以编造我年轻的时候实现百人斩的谣言,到处去跟别人说。小杨真就这么干了,直接的后果是造成老王娶不着媳妇,小杨不构成诽谤罪,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老王为了戒毒,跟小杨说:你把我绑起来关在这个屋子里,没我同意不要放我出来。小杨照做,邻居听到老王的嚎叫,报案,小杨不构成非法拘禁罪,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老王晚上睡不好,学习提不起神,跟同桌的小杨说:你扇我几个耳光,让我清醒清醒。小杨照做,老王被打成猪头,小杨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老王失恋,跟小杨说:你砍我,把我手砍了,我不想再依靠右手了。小杨照做,老王重伤,小杨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老王跟小杨有世仇,两人约定决斗,签下生死状,老王惨死,小杨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从上述例子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律上允许我们自己通过承诺的方式放弃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包括财产、名誉、自由和一定程度的身体权利(轻伤以下),但轻伤以上的身体权和生命是不可以承诺放弃的。通过签订生死状进行决斗的方式就是拿自己的生命作赌注,承诺放弃自己的生命,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没死的那一方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2-12-24

除非是进行拳击等体育活动,否则还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即使签了“生死状”也不能免责。

如题所述,两人约架互相签了“生死状”,约定在这场“比武”过程中,如果造成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也不承担法律责任。那么,这样的“生死状”真的有效吗?真的能让打死人的一方免除法律责任吗?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从民法角度来看,像这种“生死状”在本质上是一种免责条款,即免除一方因侵害对方生命健康权的法律责任的条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预先免除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此,即使签了这份生死状,打死人的一方也依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其次从刑法角度来看,像这种“生死状”在本质上构成被害人承诺,即约架双方互相承诺,他们“比武”是出于自愿,如果一方被不幸打死,那么另一方也没有犯罪。根据有关刑法理论,虽然被害人承诺可以作为违法阻却事由,但被害人能够承诺的范围却是有限的,重伤以上的伤害程度是完全无效的。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心甘情愿地让你杀死他,你真杀了也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

除非是进行国家批准的拳击赛事,事先签订的“生死状”才是合法有效的。

2022-12-24

当然要负责任,同样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2022-12-24

简单的告诉你这是一种愚蠢而无知的行为,这种因为打架签定的所谓生死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纸空文。签了这种所谓的生死状在打架过程中无论是谁把对方打死,反到证明双方都有把对方打死的主观故意故意,触犯了刑法232条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期是:死刑、无期、十年以上,情节较轻的十年以下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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