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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不在户籍地,收不到法院信件,以拒不申报财产为名列为失信人,合理吗?

被执行人不在户籍地,收不到法院信件,以拒不申报财产为名列为失信人,合理吗?
2022-12-09

被执行人不在户籍地,收不到法院信件,以拒不申报财产为名列为失信人,合理吗?

应当是合理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

第一、当事人因为民事问题(例如欠人钱财)和别人有纠纷,当事人应当是知道的。既然知道,为什么不自觉处理问题,非要等着对方起诉?

第二、当事人因为民事问题(例如欠人钱财)被人起诉,并且败诉,当事人也是知道的,既然知道败诉,为什么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呢?

第三、当事人应当知道自己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已经被对方申请强制执行了。相关的法律文书会打电话通知当事人去取,电话不通的会通过EMS邮寄到当事人的户籍地或常住地。

因此,作为当事人,不应当过于强调自己的理由,而应当及时和法院或者申请人联系,尽快解决问题。不然的话,后边不但是上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的问题,轻的会被罚款拘留,如果有能力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

2022-12-09

被执行人不在户籍地,收不到法院信件,以拒不申报财产为名列为失信人,合理吗?

合理。

按法律规定, 被告户籍地及经常居住地都是有效送达地址。不管是债权人或是法院,都不可能说知道你今天在哪里工作,或者是住在哪里。并且即便可能知道这些地址,但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这些地址也很难成为法律上的有效地址。我们诉讼中原则上也是往被告户籍地址邮寄有关文书。不过考虑到现在电话通信如此方便,我们其实还是希望法院能够电话联系通知下被告或被执行人。现在人口流动及外出务工原因,当事人不在户籍地其实已是常态,确实不少当事人因为没有收到法院通知而贻误参加诉讼或主张其他权利。

另一方,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可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你因为自己原因而没有签收有关法律文书,法院因此而认为没有履行义并列入失信名单,这并没有问题。不过从实践来看,很多法院不管被执行人有没有能力履行,都是以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为由,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你现在既然已经知道这个情况,那建议你跟法官联系,如实说明情况,并按我们法律规定履行被执行人义务。按我们规定,如果认为法院将本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错误,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予以纠正。

2022-12-09

这是合法合理的,对于这种民事案件,没有法律支持的执行,法院是不会执行的。你想的应该是不知者无罪,但是这是法治社会,一切都以法律为前提,一般法院的传票会到两个地方,一个是户籍地,一个是你的工作单位,如果你两个地方都不在,那是不是就是说,你的个人资料存在造假行为,这种行为,对你也是极其不利的,可能会涉嫌欺诈罪,会有坐牢的风险(只是可能,不是一定的)。一般来说,户籍地都有父母在家,尤其是像我这种乡下出来的,爸妈本来就没啥本事,现在年纪大了,也就不出来打工,在家过过平常的生活,我爸妈收到法院的信件,看不懂的就会快递给我,我看到申报财产的,我会如实填写,并且快递给法院那边,虽然没钱还,被列入失信限高是一定的,但是我能配合的,都会配合法院,我只是一时无法还款,但是我还有创收能力,我不信我永远还不了。所以说,你不在户籍地,如果家里收到法院的信件了,最好是转寄给你,你自己也可以衡量一下利弊,该怎么做,你自己也知道,毕竟都是成人了,装傻不知道是没用的,勇敢面对吧,如果你有钱,直接还了,法院那边就能给你移除失信,如果你没钱,那就去赚钱,而不是在这里纠结这个合不合理。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案件的立案、审判程序合法性需要验证。像此类案件,估计大部分都是公告送达以及缺席判决的。公告送达的前提,法院穷尽所能均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然后才予以实施,但现实生活中,法院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去履行基本职责,为了省事就让原告掏钱登报公告送达,继而缺席判决。

第二:生效判决书并未送达。也是涉及到法院,法律文书送达程序的问题。现实中,当事人户籍地和居住地并不在一起,法院不一定履行了生效判决书的送达义务,也有一些当事人故意逃避躲避,所以很难分辨对错。

第三:我觉得执行程序存在很大问题。执行的先决条件就是“生效判决书”,判决书生效证明。出具了判决书而且当事人双方收到了判决书,判决书才能生效。法院才能执行。

总体来讲,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贸然地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确实不妥。当然了,如果法院通过各种途径均无法联系到当事人,而且准确记载于执行文书中,也算“合理”。

2022-12-09

合理。被执行人应当提供可供通信的地址,以便法院能够将法律文书送达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不在户籍地的话,也应当向法院提供常住地地址。被执行人以“收不到法院信件”为由,不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的,有“故意拖延不履行义务”的嫌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财产报告制度

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有一些被执行人有财产,但是故意拖延不履行法律文书中确定的给付义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民事诉讼法》设立了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向法院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以便法院了解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款,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种情况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为两年。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在此之后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综上所述,被执行人不在户籍地,收不到法院信件,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的,法院是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的。被执行人发现自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应当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纠正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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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侵删。

2022-12-09

只要程序齐备,就是合理的。

如果被告(被执行人)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那么,在法院不同的程(起诉、审理、执行)序过程中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一、在起诉过程中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受理案件以后,需要向案件的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的开庭传票等材料。

这里的送达方式有很多种,一般而言会按照如下的顺序进行:

第一是打电话让你到法院去取上述手续。

第二是通过EMS法院专递的方式邮寄送达。

第三是法院工作人员上门送达。

如果原告无法提供你的具体的住址,那么法院会按照你户籍所在地上面去找你。如果你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并且经过社区查证,你确实不在此居住。那么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里送达,也可以在相关的报纸上进行送达。虽然在实际过程中这种公告送达并没有什么实际作用,因为被告看到这个公告的可能性非常小,但是这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最后的补救型的送达方式。因为只有在其他的方式无法送达,或者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才会使用。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二、在审理过程中

经过送达以后,下一步就进入了案件的审理阶段。

在审理阶段,如果说被告没有按照传票或者是公告上的时间到庭的话,那么法院会进行缺席审理。审理之后一样是可以进行判决的。

与此同时,如果说原告并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庭的话,那么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处理。

对于裁判文书的送达方式,跟之前我们说的起诉状和送传票的送达方式是一致的,如果说依然联系不到被告,那么可以继续对判决进行公告送达。

三、在执行过程中

当判决书生效以后,如果法院判决被告给付原告一定的钱款,如果被告没有履行的话,那么原告也就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了。

在这个过程中,同样执行局会将相应的文书(包含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进行送达(包含公告送达),与此同时会采取查询被告也就是被执行人财产的方式,并且在查询到后,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而在同时,一般情况下,也会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如果说满足相应的条件,也就会对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2022-12-09

其实好简单。

只是你没收到。

就跟我一样。

原来是其中一个朋友说要加盟我公司业务。

全包10万人民币,他就付了1万,说是剩下的钱1个月后给。

之后也给了5万元。

可是他就反悔了。

因为技术也已经交给他了。

就拿着公司章盖了章说是我欠他50000元。

卧槽。

很多时候,小人就是这样出来的。

前面的合同因为搬公司一次,不知道是不是他估计拿走了还是怎么的,反正我再也没找到了。

就算我有他下跪求我的视频,还有几个证人也没用。

人呀,一定要记住,不要给任何人机会。不然吃亏的就是自己。

2022-12-09

被执行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不合理,有动机和有能力不还的算诈骗特殊原因和暂时有困难的应该协商给予时间,现在金融机构只要利息高动不动就给几十万上百万,难道自身就没点责任吗?是受利益的趋使还是想颠覆国家政权,这得创造出多少翻不了身的人和无产阶级啊。

2022-12-09

非常合理,现在网络刮起一阵风,到处给老赖漂白,如果几千万老赖都漂白了,这个国家也就彻底完了。

您好!根据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失信信息应予删除而未删除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1、若被执行人有相关的财产,比如房产、汽车、股票、基金等,可以由法院直接拍卖或者变卖,执行给申请执行人;

  2、如被执行人是公司,则可以查询其全部帐户,将其帐户中的全部款项予以划拨支付;

  3、若发现被执行人有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则可以要求法院对其司法处罚,最高至司法拘留。

  4、若法院经查实,并能查明情况,法院一般会中止执行。若发现被执行人或其财产后,则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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